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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公管处倾听民意 新年六大举措惠民生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2-01-12 11:06:24报料热线:81850000

  中国宁波网讯 为掌握汽车维修市场状况,有效制定实施行业管理举措,日前,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维修市场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此次调查采用网上在线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调查内容涉及维修市场秩序、市场突出问题及行业管理举措。至发稿截止日,157名网友通过网络问卷形式进行了答复,提出各项举措建议23条。

  调查数据显示:77.1%的受访者对目前我市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总体表示满意,82.2%的受访者表示对汽车维修技术不了解,60.5%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到特约维修店或4S企业进行维修保养,表明车辆维修技术信息不对等现象明显,消费者倾向到特约维修企业或4S店消费。

  爱车进行维修保养时,受访者表示最为关注汽车的维修质量与维修价格问题。69.5%的受访者对目前我市汽车维修市场维修专业技术水准表示认同,78.3%的受访者对汽车维修质量表示满意,但69.4%的受访者同时认为汽车维修配件价格偏高,难以接受。

  关于维修诚信问题,31.6%的受访者表示维修市场作业项目和维修收费是可信任的,44.6%的受访者表示因不了解不做评价。当被问及是否会将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的信誉考评作为车辆维修选择的依据时,73.3%的受访者表示认同。

  在被问及“汽车维修市场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时?”,六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配件陷阱”和“收费问题”是目前维修市场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更为公开、透明的收费机制和配件质量保证体系。

  针对问卷调查结果,市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将在2012年管理工作中做出相应调整:

  一、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消费氛围

  凡市区一、二类维修企业必须按期向主管部门上报维修车辆主要配件、材料的收费价格,并在维修厂区醒目位置公开悬挂,便于消费者及时掌握维修费用,同时,维修行业管理部门也将通过网络形式,定期公开辖区主要企业的收费标准,供消费者对比参考。消费者也可消费后在该企业对应的网评下进行网络评价,为其他用户提供消费参考。

  二、完善配件质量督查

  市维管部门将对辖区主要企业进行机动车维修配件采购督查,敦促维修企业做好供应商资信的评估,确保维修使用的配件从正规渠道采购,并对车辆维修使用的配件进行标识标定。车辆维修使用的配件将进行配件质量追溯,一旦出现配件质量问题,维管部门将依据配件追溯体系对维修使用的配件进行追查,并追究相关维修企业的责任。

  三、规范维修合同

  考虑到以往车辆维修合同多由维修企业自行提供,内设条款多有不尽明确的地方,一旦发生维修纠纷,不利于相关部门进行调节处理。为此,2012年维管部门将依据《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在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推荐使用由交通委与工商部门联合制订的新版机动车维修合同,并要求凡涉及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项目的车辆维修,一律要求签订正式的维修合同。

  四、加大非法经营打击力度

  2012年,维管部门将以《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全面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并根据《条例》内设条款,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多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努力塑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五、敦促落实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制

  凡涉及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项目的车辆维修,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前,维修企业须告知车主车辆维修的质量保证期,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维修企业应及时无偿返修。维管部门也将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抽查,对拒不落实车辆竣工出厂检验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六、加强维修企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2012年,维管部门将以维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点,以维修质量、文明服务、规范收费为重点,通过组织“维修质量服务月”、“3.15免费检测咨询”等行业活动,进一步开展“争先创优”、“服务质量达标规范评审”活动,进一步增强维修企业服务意识,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维修、文明经营”,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与海曙行政服务中心“81890”服务平台协作,为广大车主提供便利救援服务。

编辑: 朱宗建纠错:171964650@qq.com

宁波公管处倾听民意 新年六大举措惠民生

稿源: 中国宁波网 2012-01-12 11:06:24

  中国宁波网讯 为掌握汽车维修市场状况,有效制定实施行业管理举措,日前,宁波市公路运输管理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维修市场满意度问卷调查活动。此次调查采用网上在线问卷调查形式进行,调查内容涉及维修市场秩序、市场突出问题及行业管理举措。至发稿截止日,157名网友通过网络问卷形式进行了答复,提出各项举措建议23条。

  调查数据显示:77.1%的受访者对目前我市汽车维修市场秩序总体表示满意,82.2%的受访者表示对汽车维修技术不了解,60.5%的受访者表示会选择到特约维修店或4S企业进行维修保养,表明车辆维修技术信息不对等现象明显,消费者倾向到特约维修企业或4S店消费。

  爱车进行维修保养时,受访者表示最为关注汽车的维修质量与维修价格问题。69.5%的受访者对目前我市汽车维修市场维修专业技术水准表示认同,78.3%的受访者对汽车维修质量表示满意,但69.4%的受访者同时认为汽车维修配件价格偏高,难以接受。

  关于维修诚信问题,31.6%的受访者表示维修市场作业项目和维修收费是可信任的,44.6%的受访者表示因不了解不做评价。当被问及是否会将行业管理部门实施的信誉考评作为车辆维修选择的依据时,73.3%的受访者表示认同。

  在被问及“汽车维修市场存在的最突出问题时?”,六成以上的受访者认为“配件陷阱”和“收费问题”是目前维修市场上亟待解决的问题,希望行业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更为公开、透明的收费机制和配件质量保证体系。

  针对问卷调查结果,市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将在2012年管理工作中做出相应调整:

  一、着力构建公开透明的消费氛围

  凡市区一、二类维修企业必须按期向主管部门上报维修车辆主要配件、材料的收费价格,并在维修厂区醒目位置公开悬挂,便于消费者及时掌握维修费用,同时,维修行业管理部门也将通过网络形式,定期公开辖区主要企业的收费标准,供消费者对比参考。消费者也可消费后在该企业对应的网评下进行网络评价,为其他用户提供消费参考。

  二、完善配件质量督查

  市维管部门将对辖区主要企业进行机动车维修配件采购督查,敦促维修企业做好供应商资信的评估,确保维修使用的配件从正规渠道采购,并对车辆维修使用的配件进行标识标定。车辆维修使用的配件将进行配件质量追溯,一旦出现配件质量问题,维管部门将依据配件追溯体系对维修使用的配件进行追查,并追究相关维修企业的责任。

  三、规范维修合同

  考虑到以往车辆维修合同多由维修企业自行提供,内设条款多有不尽明确的地方,一旦发生维修纠纷,不利于相关部门进行调节处理。为此,2012年维管部门将依据《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在全市一、二类维修企业推荐使用由交通委与工商部门联合制订的新版机动车维修合同,并要求凡涉及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项目的车辆维修,一律要求签订正式的维修合同。

  四、加大非法经营打击力度

  2012年,维管部门将以《宁波市机动车维修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为契机,全面做好《条例》的宣贯工作,并根据《条例》内设条款,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多种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打击,努力塑造良好的行业发展环境。

  五、敦促落实车辆竣工出厂检验制

  凡涉及总成修理、整车修理或二级维护项目的车辆维修,在车辆维修竣工出厂前,维修企业须告知车主车辆维修的质量保证期,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车辆无法正常使用的,维修企业应及时无偿返修。维管部门也将不定期的进行专项抽查,对拒不落实车辆竣工出厂检验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依法吊销经营许可证。

  六、加强维修企业诚信服务体系建设

  2012年,维管部门将以维修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基点,以维修质量、文明服务、规范收费为重点,通过组织“维修质量服务月”、“3.15免费检测咨询”等行业活动,进一步开展“争先创优”、“服务质量达标规范评审”活动,进一步增强维修企业服务意识,规范企业服务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维修、文明经营”,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与海曙行政服务中心“81890”服务平台协作,为广大车主提供便利救援服务。

纠错:171964650@qq.com 编辑: 朱宗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