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气渐热,冷冻食品很受消费者青睐。 徐佳伟 摄
天气逐渐转暖,冷藏食品的保质情况受到关注。各大超市、配送企业等流通环节的冷藏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日前,奉化工商分局对当地城区多家大型超市和商场中冷藏食品的贮存条件进行了检测,结果表明,多数超市冷柜“太热”。
需在-18℃以下贮藏的食品
实测温度只有-2.3℃
3月22日和4月11日,奉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分两次对城区6家大型商场、超市中用于贮存冷藏食品的设备进行了温度检测,除大润发超市和太平洋商场相关制度较为健全,冷藏设备基本达标外,其余4家超市的冷藏柜温度均不符合要求,工商部门实际检测出来的温度与冷藏食品需要贮存的标注温度相差甚远。
在奉化大成路上的一家大型超市内,工商执法人员对其存储速冻饺子、速冻汤圆的冰柜进行了温度检测,温度计显示该冰柜的实际温度为-2.3℃,而根据汤圆、饺子的包装袋上要求,这两种食品均应在-18℃以下贮存。
在该超市的立式冷藏架上,某品牌的方腿香肠外包装要求,本食品应在0℃—4℃贮存,但是执法人员经过检测后,发现该香肠的实际温度是21.4℃,接近当时的室温,超市的冷藏设备几乎没有发挥作用。
此外,执法人员在对惠政路上一家超市的冷藏设备检测时,也发现了类似的情况,需要在-18℃以下贮存的速冻馒头,其实际温度只有-12℃。部分需要在2℃—4℃贮藏的乳制品,冷藏设备的实际温度也略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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