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冷柜带病工作“制不冷”
奉化工商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4家存在问题的超市发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超市进行限期整改。
据介绍,食品的存储条件对于食品质量具有直接关系。根据2006年10月1日已经实施的《超市购物环境行业标准》规定,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冷藏库(柜)温度为-2℃至5℃,冷冻库(柜)温度低于-18℃,热柜的温度达到60℃以上。超市冰柜存放冷冻食品应严格限定在标志线以下。
据工商执法人员介绍,这些超市冷藏条件不达标的主要原因是:不少冷藏设备使用期过长,有的已经使用了十多年,设施严重老化,无法进一步制冷;同时,由于场地和租赁期限制,超市暂时不愿加大投入来改造设备,设备带病工作,达不到应有的制冷效果;另外,不少超市在冷藏设备上面,没有玻璃盖,或者消费者在选购食品后忘记盖好盖子,使得冷藏设备中压缩出来的冷气,直接挥发到空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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