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陷入婚外情,还生下一女,索要460万元的天价抚养费,这婚外恋最后让双方两度对簿公堂。近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
陷入婚外情生下女儿换来一纸协议
2006年,80后的林秋因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70后的方盛,两人擦出了爱情的火花。2007年夏天,林秋发觉方盛其实已经结婚了。
林秋欲跟方盛断绝关系,但方盛则表示愿意承担责任。2008年夏,林秋生下一个女儿,取名欢欢。孩子刚生下时,方盛经常来看望母女俩,出钱出力。但日子一久,林秋觉得方盛越来越不在乎自己和孩子了。
此外,林秋希望方盛帮她买套房子,解决孩子的户口。而方盛怕有一天老婆会知道,想尽早跟林秋断绝关系。2010年6月,方盛通过阿亮叫上林秋,想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了断此事。
最终,林秋以女儿欢欢的名义与方盛签订了一份抚养协议。由方盛支付林秋2010年至2031年的抚养费总计460多万元;方盛以欢欢的名义一次性出资购置一套一百万元左右的房屋,使欢欢落户。
此外,协议还有一条约定:如因林秋的原因使方盛任一家庭成员得知欢欢是方盛的女儿,协议则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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