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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摘要)
——在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2012年4月17日)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4 07:35:59报料热线:81850000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来抓,围绕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这一主题,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增强活力,推进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领导重视,各方支持,提案工作呈现新格局

  坚持提案工作为全局工作服务、与政协整体工作紧密结合的正确方向,提案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提案工作新格局。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市长、副市长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加大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二是各承办单位积极支持提案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作为推动部门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接受群众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处室认真办理”的规范操作机制,提案办理的方式日趋灵活,效果不断提升。三是政协努力提升提案工作。十三届市政协将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常委会、主席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提案工作,市政协分管主席每年选择一件重点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并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回头看”督查活动。市政协专委会将提案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积极提出提案,认真督办提案。市政协还努力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提案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形成。

  (二)注重引导,优化服务,提案工作质量得到新提高

  坚持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作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在提升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提案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多方引导,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党派团体的骨干作用和高质量提案的示范作用,通过拓宽知情渠道、编发提案参考资料、召开集体提案征集座谈会、加强与党派团体提案工作对接和开展提案工作评优表彰等方式,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提升党派团体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价值。二是强化督办,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坚持推进提案的分层次督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席会议和副主席分工督办、专委会协助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组织委员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过程的透明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建立提案办理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提案办理承诺事项的落实。三是重心前移,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提案部门主动服务的理念,通过加强提案咨询服务、建立提案交办会商机制、走访委员和提案承办大户、开展提案办理民主测评、加强与新闻媒体交流互动等形式,认真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查、交办等基础性工作,强化“提”、“办”双方的协商沟通,努力把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

  (三)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提案工作注入新活力

  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提案工作不断进步的动力,不断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方法,提案工作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夯实提案工作民意基础。自2007年尝试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以来,共收到提案线索1097条,有三成以上转化为提案,使提案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和群众,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推动提案高层次办理,强化提案办理工作示范引领。自2008年以来,推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批、领办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和政协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层次,发挥高质量办理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提案咨询服务,提高审查立案质量。2010年在大会期间首度设立提案咨询服务室,加强与委员的协商沟通,加大撤案、并案力度,切实提高提案审查立案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改进提案交办方式,提升提案交办工作准确度。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会商制度,2011年推出提案交办的委员手机即时短信提示新办法,及时反馈交办信息,第一时间对交办不准确的提案进行协商调整。加强市与县(市)区两级政协提案联动督办,增强跨区域提案办理实效。自2010年起,每年选择几件社会影响大、落实难度高的跨区域提案,开展两级政协提案联动督办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案工作“三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根本保障,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的经验,及时把提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转化为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全国和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有关精神,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重新修订,使提案工作有了更加规范明确的依据。建立完善提案多层次办理和督办制度。针对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的不同特点,推动建立多层次办理制度,使提案办理与领导批示督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建立完善重点提案分工督办和面上提案分层督办制度,使提案工作由提案委员会“独唱”转为政协各部门“合唱”。建立定期走访和协商机制。在提案的办前、办中和办后阶段,形成定期走访党派团体、工商联、承办单位制度,同时建立与党政督查部门的定期协商制度和提案交办联合会商制度。规范提案工作的表彰机制。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表彰力度,修改完善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件的评选表彰办法,同时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评选表彰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规范化机制。

  五年的提案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坚持质量标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基础。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做好提案工作,必须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强化征集引导、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包括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内的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强化协作配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前提。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好提案工作,必须发挥整体优势,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履职积极性,积极寻求党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主动协调各方关系,扩大提案工作影响,努力形成提案工作合力。健全制度规范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保障。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最规范、最有效的履职方式之一。做好提案工作,必须从积极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入手,及时把提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转化为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提案工作长效机制。勇于开拓创新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活力源泉。提案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做好提案工作,必须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和举措,注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工作实效的新途径、新方法,确保提案工作常做常新、不断推陈出新,努力使提案工作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宁波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工作报告(摘要)

——在政协第十四届宁波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2012年4月17日)

稿源: 宁波日报 2012-04-24 07:35:59

  五年来,常委会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政协一项基础性和全局性工作来抓,围绕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这一主题,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创新方式,增强活力,推进提案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领导重视,各方支持,提案工作呈现新格局

  坚持提案工作为全局工作服务、与政协整体工作紧密结合的正确方向,提案工作越来越受到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形成了“党委重视、政府支持、政协主动、各方配合、社会关注”的提案工作新格局。一是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书记阅批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市长、副市长领办市政协重点提案,市政府常务会议每年都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加大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二是各承办单位积极支持提案工作。各承办单位把办理提案作为推动部门工作、改进机关作风、接受群众监督的一条重要途径,普遍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把关、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合部门统筹协调、职能处室认真办理”的规范操作机制,提案办理的方式日趋灵活,效果不断提升。三是政协努力提升提案工作。十三届市政协将提案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列入常委会、主席会议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协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提案工作,市政协分管主席每年选择一件重点提案进行重点督办,并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回头看”督查活动。市政协专委会将提案工作列入日常工作重要内容,积极提出提案,认真督办提案。市政协还努力加大提案工作宣传力度,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对提案工作的支持和参与,提案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形成。

  (二)注重引导,优化服务,提案工作质量得到新提高

  坚持把提高提案工作质量作为工作着力点,努力在提升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上下功夫,提案工作整体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多方引导,着力提高提案质量。注重发挥委员的主体作用、党派团体的骨干作用和高质量提案的示范作用,通过拓宽知情渠道、编发提案参考资料、召开集体提案征集座谈会、加强与党派团体提案工作对接和开展提案工作评优表彰等方式,引导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提升党派团体提案在政协履职中的重要价值。二是强化督办,着力提高办理质量。坚持推进提案的分层次督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主席会议和副主席分工督办、专委会协助督办重点提案制度。组织委员积极参与提案办理工作,提高提案办理过程的透明度、参与度和满意度。建立提案办理跟踪反馈机制,促进提案办理承诺事项的落实。三是重心前移,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提案部门主动服务的理念,通过加强提案咨询服务、建立提案交办会商机制、走访委员和提案承办大户、开展提案办理民主测评、加强与新闻媒体交流互动等形式,认真做好提案的征集、审查、交办等基础性工作,强化“提”、“办”双方的协商沟通,努力把服务工作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

  (三)创新方式,完善机制,提案工作注入新活力

  坚持把创新作为推动提案工作不断进步的动力,不断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方法,提案工作的活力进一步增强。公开征集提案线索,夯实提案工作民意基础。自2007年尝试向社会公开征集提案线索以来,共收到提案线索1097条,有三成以上转化为提案,使提案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和群众,进一步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推动提案高层次办理,强化提案办理工作示范引领。自2008年以来,推动建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阅批、领办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和政协重点提案制度,进一步提升提案办理层次,发挥高质量办理工作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提案咨询服务,提高审查立案质量。2010年在大会期间首度设立提案咨询服务室,加强与委员的协商沟通,加大撤案、并案力度,切实提高提案审查立案的透明度和有效性。改进提案交办方式,提升提案交办工作准确度。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会商制度,2011年推出提案交办的委员手机即时短信提示新办法,及时反馈交办信息,第一时间对交办不准确的提案进行协商调整。加强市与县(市)区两级政协提案联动督办,增强跨区域提案办理实效。自2010年起,每年选择几件社会影响大、落实难度高的跨区域提案,开展两级政协提案联动督办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提案工作“三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根本保障,认真总结提案工作的经验,及时把提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转化为工作制度。重新修订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全国和省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的有关精神,对《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进行重新修订,使提案工作有了更加规范明确的依据。建立完善提案多层次办理和督办制度。针对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的不同特点,推动建立多层次办理制度,使提案办理与领导批示督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时建立完善重点提案分工督办和面上提案分层督办制度,使提案工作由提案委员会“独唱”转为政协各部门“合唱”。建立定期走访和协商机制。在提案的办前、办中和办后阶段,形成定期走访党派团体、工商联、承办单位制度,同时建立与党政督查部门的定期协商制度和提案交办联合会商制度。规范提案工作的表彰机制。进一步加大提案工作表彰力度,修改完善优秀提案和提案优秀承办件的评选表彰办法,同时建立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评选表彰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规范化机制。

  五年的提案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地体会到:坚持质量标准是做好提案工作的重要基础。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做好提案工作,必须牢固树立质量至上的意识,强化征集引导、严格立案标准、规范办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努力提高包括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在内的提案工作整体质量。强化协作配合是做好提案工作的基本前提。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一项全局性工作。做好提案工作,必须发挥整体优势,充分调动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履职积极性,积极寻求党政部门的支持配合,主动协调各方关系,扩大提案工作影响,努力形成提案工作合力。健全制度规范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根本保障。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最规范、最有效的履职方式之一。做好提案工作,必须从积极推进提案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建设入手,及时把提案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转化为工作制度,努力形成提案工作长效机制。勇于开拓创新是做好提案工作的活力源泉。提案工作面临诸多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做好提案工作,必须以开拓创新的思路和举措,注重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提高提案工作实效的新途径、新方法,确保提案工作常做常新、不断推陈出新,努力使提案工作适应时代和形势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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