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浙江省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中小学“阳光招生”,取消择校费。这一消息播出后,很多市民闻风而动,陆续开始张罗购买学区房,迁移户口。
为之佐证的是,开年后,我市各区公安局户政中心关于户口迁移的咨询以及受理业务量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井喷”。“业务量是往年同期的两三倍。”海曙区公安局户政中心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咨询报户口、迁户口的电话络绎不绝。其中,不少是“远见”父母提前行动,相关问题五花八门,比如,是不是全家一起迁户口,迁户口的流程,新生儿落户能单独跟祖父母吗等等。
带着家长们的疑问,近日,记者专门走访了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
小学招生新政引家长关注
专家跟您聊聊迁户口那点事
宁波日报记者 金晓东 通讯员 茹彬彬 文/摄
焦点一 购房落户
案例:
市民胡女士是安徽人,2003年大专毕业后(现在是自考本科文凭)一直在鄞州区塘溪镇工作,户口是塘溪镇集体户,她女儿的户口跟她在一起。胡女士丈夫200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在安徽合肥工作,户口在安徽合肥,2009年他来塘溪镇工作,按企业职工编制,一直在交社保。为女儿将来读书考虑,胡女士想咨询一下:她丈夫的户口能否迁入鄞州中心区?有哪些方式可以迁入户口?如果选择购房迁入,又需要哪些条件?
专家解答:
在众多来电咨询中,外地迁入我市市六区是被问及最多的。市六区是指:海曙、江东(包括高新区新明街道)、江北、镇海、北仑(包括大榭开发区)、鄞州(包括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和高新区梅墟街道)行政区划范围。
像胡女士这样的情况,其丈夫有三种途径可以迁入。
一是购房落户。2009年,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住房保障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我市在市六区行政区划内实行购房落户政策,规定对“2008年12月31日起在实施范围内取得住房所有权,单套建筑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经人事部门核准调入市区工作,并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的引进人才;在实施范围内购置住房,符合《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条件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在实施范围内购置限价房的外来务工人员”,可在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
二是人才落户。属于大专以上学历的人员在中心城区内已取得房屋所有权并实际居住;在中心城区内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可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内落户;市人事局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其合法固定住所内落户。
三是投资兴业落户。我市允许在中心城区投资50万元以上的个体私营企业主及其家庭成员户口迁入,并准予个私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来甬落户。
需要提醒的是,需注意四项落户限制条件:第一,申请办理购房落户必须持有所购房屋产权证明;第二,所购房屋用途必须为住宅,产权类别必须为私有,申请人已实际居住;第三,落户申请人应为房屋产权所有人,系国内常住户口居民(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应在该住房所在地落实非农业户口;第四,房屋产权人为未成年人的(年龄在18周岁以下),在申请购房落户时必须随父母一并迁入;房屋产权为2人以上共有的,仅限其中一人适用购房落户政策,其他共有人不再适用该政策。
在老三区内,购房户口的迁徙不受房子面积的限制;中心城区要迁往老三区的,则需满足所购房子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8平方米的要求,其中,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不限面积。
市区购房落户申请由各地派出所(户证中心)受理,所属公安分局负责审批。由于落户地不同,具体办理程序和要求有差别。建议市民在办理有关户口迁移手续时,请咨询落户所在地派出所或户政中心,也可到宁波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上查询相关政策。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