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
超负荷的公章需要“减负”
盖了怕有风险,不盖居民埋怨。社区公章,为何这般左右为难?
“这是因为需要证明的事项很多超出了社区的职责、能力范围。”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周兆骏说,前不久,市民政局牵头做了一项关于社区公章使用情况的调研,结果显示,目前社区承接的证明类盖章项目有60余项,但其中只有40%在其职责、能力范围之内,如居住在本社区居民的居住情况、弱势群体家庭生活状况(不包括具体经济收入状况)、社区青少年志愿者等参加社区活动情况等内容的证明。而另外60%需要证明的事项交由社区盖章存在不合理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要求证明的内容社区无法掌握核实。如钱币破损是否属于居民自己所为等;
第二,要求证明的内容超出居委会职责、能力范围。如本社区无业居民申请廉租房需社区出具申请人收入证明、申请在社区开餐饮店等要社区出具许可证明;
第三,要求证明的内容不必要由社区出具证明。如证明双方是夫妻关系,其实凭当事人结婚证就可以办理。
“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由于社会个人信息系统和诚信系统不健全,使得越来越多的部门和单位只能依赖社区为居民个人信息提供诚信担保;第二就是存在有些单位、部门转嫁工作和风险,服务观念没有到位。”周兆骏说。
为了从源头上规范社区用章管理,日前,市政府纠风办、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社会管理事务社区盖章项目进行登记和清理的通知》,对社区公章使用进行整顿。
据了解,通知明确了社区盖章项目登记和清理的范围,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部省属驻甬单位、人民团体等部门单位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各类社会管理事务中,涉及居民的人、事、财、物方面要求社区居委会初审或证明的盖章项目。
日前,《社会管理事务社区盖章项目申报表》已经下发到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纳入上述盖章项目范围又要求保留的部门和单位,须填写申报表并附相关政策文件依据,交与市政府纠风办、市民政局登记、核查。市政府纠风办、市民政局依据有关规定,对社区盖章项目进行清理,确定建议保留的社区盖章项目目录,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审定,并出台规范社区居委会印章使用管理的意见,公布准许的社区盖章项目目录。
到底结果如何,我们还将继续追踪。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