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太原为社区图章减负
2010年,太原市政府下发通知,明确社区居委会可以为辖区居民出具证明、使用印章的具体事项包括:情况属实、但不涉及经济及担保事项的证明材料;居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抚恤金、残疾保障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申请手续证明等。而社区居委会工作使用印章的范围包括:社区居委会主持召开的居民会议决议;以社区居委会名义上报的各种公文、材料等;社区公开栏内定期公布的居务公开内容;向社区居民发放的通知、告示、宣传材料等;社区居委会统计报表和档案;社区共建活动和资源共享等协议;其他依法应使用印章的事项等。
据社区干部反映,通过规范,砍掉了一半以上从前没必要由社区出证明盖章的项目。
重庆沙坪坝区为公章减负60余项
重庆市沙坪坝区民政局出台《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社区居委会为居民出具证明的用印范围:一是根据辖区居民的需要,社区居委会确实能够证实的情况,社区知晓的,能确定的,可以证明。二是经过社区居委会申请或核实的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残保金、子女助学金和减免学杂费等事项。三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社区居委会出具证明或盖章的事项。
同时,原则上不出具短期居住证明,不为空表盖章;而证件丢失类证明,原则上以个人声明丢失或挂失为主,社区一般不再出具相应证明。
此举砍掉了60多个区级部门要求社区盖章的项目。(董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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