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员说案
陈师傅和公司签订的合同中,实行的是经过劳动部门审批的综合计算工时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师傅节假日工作时间应该算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不能算是节假日加班。
陈师傅的公司也没有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所以陈师傅要求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也不能被支持。
因为陈师傅已经在别的公司上班,急需原公司的解除证明及社会保险的中止缴纳证明。协调后,公司支付陈师傅工作期间的剩余工资1000元。
案件延伸
目前,法律将员工工作岗位分为三种,即标准工时工作制、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以及不定时工作制。
由于员工所从事的某岗位依法实行了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后,会对员工是否有加班工资和如何计算加班工资产生相应的影响。
在此,提醒员工,应关注自身所在岗位实行的具体工时制度,正确认识自己拥有的相关权利。宁波晚报记者 罗湘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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