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扰民仍在继续
这对“矛盾”到底该如何解决?
交警部门和城管部门“矛盾”的规定使得夜间噪音扰民问题看似不可避免。那么有什么妥善解决的办法吗?
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办理通行证。这样,工程车就可以白天进场,有效防止夜间施工引起的噪音扰民。
“交通新四禁”方案规定,受限车辆,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必须在管制时段内驶入限制区域的,可申请办理通行证,按照通行证所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办理通行证不需要任何费用。
新出台的《市中心区范围货运车辆通行证管理规定》中:单位、个人、项目等运输车辆的通行证,以其总数为基数,按夜间70%和日间30%的通行比例发放通行证,夜间通行时段为19:00至次日6:00。同时,严格控制全线高峰通行证的数量。“交通新四禁”方案中,对于何为“重大民生问题”没有明确的界定。因此,一些施工方认为,能否申请到通行证似乎也是一个“纸面上”容易,实际操作起来很难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都能办下通行证。有时“折腾”下来,白耽误工夫。
记者昨天再次来到樱花公园对河的宁穿路小学、幼儿园施工现场,只见学校的主体建筑已基本完工,目前正在铺设操场。据该项目代建方、育才公司的施先生介绍,通行证的申请他们递交过,但由于种种原因没办下来。
看上去谁都没错,但被噪音困扰的居民谁来理解呢?或许正如某位网友所说的,当初这些部门出台这些政策的初衷是为了减少噪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但现在看来,却因为政策之间的一些“矛盾条款”而让施工方不得不绞尽脑汁打一些擦边球,一定程度上阴差阳错地成了某些扰民噪音的根源。问题到底出在哪里?如果不是政策的问题,那是不是我们的相关部门工作还有需要改进的地方?宁波日报见习记者 王 博 伊永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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