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抽检
30名女司机17个穿高跟鞋开车
近日,鄞州交警大队民警在鄞州大道与天童路口对市民穿鞋驾驶机动车辆情况进行了调查。在被拦下的30名女司机中,有17名女性司机是穿高跟鞋开车的,根据目测,最普通的就是跟高5-6厘米的中跟皮鞋。查到最高的一位,跟高在12厘米左右。
而随着天气转热,相对比较怕热的男性已经开始穿着拖鞋开车,个别习惯较差的市民将布鞋踩倒后当拖鞋穿,同样也是比较危险的行为。
行家分析
穿拖鞋、高跟鞋开车隐患多多
鄞州交警大队事故对策中队民警分析,在驾驶过程中,驾驶人遇到紧急情况,是通过前脚掌踩踏制动板(刹车)达到制动目的。穿不同的鞋子,力的方向一般不会变,可是发生改变的是力的大小。
按照公式“力矩=力×力臂”,力矩一定的情况下(都是要将刹车踩到底),穿高跟鞋或松糕鞋,会让力臂增加长度,施加的力度就会随系数减少。所以随着鞋跟增加,刹车力度就会对应减小。用与平跟鞋一样的力,刹车就会无法踩实,刹车距离会变长,这在车辆进行紧急制动时特别危险。交警说,这两种鞋会导致脚底对刹车没感觉,紧急刹车时,容易用力不足。
而穿拖鞋时,虽然力臂变化不大,但是用力有所分散,有不少市民还是能明显感觉到脚掌抓鞋的力与踩踏的力并不是同一个方向的。当鞋子越松垮,力量分散就越多,制动时就需要更大的力才能将刹车踩实。
此外,在紧急刹车时,高跟鞋非常容易出现歪扭,而拖鞋容易滑脱,都容易造成鞋跟卡到刹车制动踏板下面,导致刹车不灵。宁波晚报记者 徐叶 朱志莹 通讯员 陈建辉 董力军 文/摄
相关法条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否则会被罚款50元。
编辑: 陈燕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