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五年,是宁波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现代化迈进的关键阶段。作为宁波的国家权力机关,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任务繁重。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大力弘扬“三思三创”精神,全面实施“六个加快”战略,依法履职,勤政为民,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好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和优势,努力开创全市人大工作的新局面,为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新贡献。为此,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坚持党的领导,努力建设政治坚定、思想清醒的坚强集体
1、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党实现对国家事务领导的根本途径,人大工作关乎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使命。要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坚决维护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准确把握市委的重大决策,善于通过人大法定程序把市委重大决策转变成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使这一转化过程成为有效反映和整合各方意见,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的过程。要坚持重大事项向市委的请示汇报制度,依照法定程序召开会议、组织活动、作出决议,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
2、更加重视理论业务学习。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和法治意识,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最新成果,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大履职知识,不断提高对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努力成为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模范,勇于实践、锐意创新的模范,求真务实、为民履职的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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