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医院之间不能通行
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高巍表示,根据技术水平、行政管理水平的差异,医院和医院间有级别之分,病人如果拿着下级医院医生的处方去上级医院要求开药打针,两个医院又均设有相关科室的,上级医院可以也应该予以拒绝。
举例来说,一名眼病病人先是去了一家二级甲等B医院的眼科看病,拿了处方后去一家三级乙等A医院的眼科,要求医生照着处方执行,医生是不会“买账”的,“三级乙等医院的诊疗水平总体来说要高过二级甲等医院,自然是更有能力看好这个病。”
而下级医院的医生对于来自上级医院的处方,态度也是很审慎的,这是出于规范用药的要求。
高巍进一步表示,当然,病人看病有时候是认人不认医院,如果确实很信任某位专家,又确实不方便在他所在的医院看病的,可以将他的诊疗意见转述给其他医院相关科室的医生,以供参考,“病人本来就有义务将病史告诉接诊的医生。”
邓医生则建议,病人最好还是“从一而终”。即使是同一种病,每个病人的情况会不同,每个医生对疾病的认知、用药的习惯也会有不同,认牢一个医生,也有助于医生掌握病情的变化,尽快把病看好。
至于我市部分大医院设置的方便门诊(又名简易门诊),其功能是开具化验单查单以及提供一些慢病病人离不开的口服药。碰到注射药,或是涉及具体诊疗以及药物调整,病人还是要去专科门诊,请医生把把关。宁波晚报记者 童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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