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商铺时看中了17号商铺,但交付时得到却是16号商铺,江北的周女士一气之下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称对方“一房两卖”。近日,江北法院判决开发商返还房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赔偿周女士损失。
起诉>>>
看中17号商铺
交付时变16号
2010年,周女士有意投资商铺,在江北一小户型公寓楼盘的1号楼看中了一间50万元的商铺。这间商铺标号为17号。
同年5月28日,周女士指定要买下17号商铺,和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却意外发现合同上商铺的编号变成了16号。
周女士不解。营销人员对她解释说,16号只是施工编号,不是实际交付的房号。该营销人员还在平面图中特意用红线标注17号商铺,表示交房以双方确认的1号楼一层平面图中红线所标的商品房为准。周女士这才放心签订了合同。
去年年底,周女士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发现交付的房屋仍然是16号商铺。而自己看中17号商铺早已卖给了他人。
她十分气愤,认为开发商“一房两卖”,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房款50万元,并要求开发商按照银行的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她从支付购房款付清日至开发商返还购房款为止的预期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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