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外国使节随船带来的货物,就卖给明政府,倘若有剩余,才会允许与中国商人交易。当然,这样小规模的贸易,远远不能满足中外商人,于是乎,海上非法“走私”就产生了。
龚缨晏告诉记者,当时为了防止其他外国商人“混水摸鱼”来中国贸易,明政府还发明了一种叫“勘合”的东西。来朝贡的船舶必须持有明廷事先所颁“勘合”,才被允许上岸。
所谓的“勘合”,“其实就是将一块木头一分为二,你一半,我一半,只有两半木块合上,才会放行。”
也正因为明州港上不去,走私货物的地点就转移到了双屿港(今舟山六横岛)。“当时在那里走私货物的有日本人、葡萄牙人。”双屿港市场最繁荣的时候,贸易额每年超过三百万克鲁查多(即现在葡萄牙通用的货币埃斯库多)。双屿港也因此成为16世纪亚洲最大的自由贸易港,扬名世界。
清朝:
道光年间去日本的几乎全是宁波船
2008年,考古人员在象山石浦镇渔山列岛海域发现了清道光年间的木质商贸运输沉船,这就是“象山小白礁Ⅰ号”沉船。目前,考古人员已经从该沉船采集了陶器、瓷器、铜器、锡器、银币等各类文物473件。
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尽管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开放海禁,“但是日本却限制了对华贸易”。
清开放海禁之初,中国每年有200多艘船到日本长崎,其中五分之一是从明州港出发的,“到了清道光年间,也就是1830年左右,中国每年只能有10艘船从明州港出发去日本,结果几乎都被宁波人占了。”龚缨晏说,当时日本禁止向中国出口刀剑、硫磺,“即便是铜,也是时有时无,最差的时候,中国的商船只能带回一些鱼干、海带之类的海货。”
也正因为如此,很多商人纷纷转战广州,与东南亚一带进行贸易,明州港也随之走向衰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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