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定损时未通知车主
今年1月,李某驾驶轿车行驶至通途路北仑段时,与前方车辆发生碰撞。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负全责。李某当即通知了投保的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查勘员随后就赶到现场对损坏车辆进行了证据固定。
3月,保险公司一名姓胡的定损员电话联系了李某,告知车主的定损金额为58500元,因为李某当初没有投保“不计免赔”项,需要自费承担20%即11700元的赔偿费用。
李某认为,车辆在4S店定损时,保险公司没有通知他参与,是违规操作,侵害了他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此他不认可该定损结果。
市消保委认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没有在李某报案后第一时间告知其理赔程序,也没有通知其参与定损,侵害了李某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过错责任。
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李某自费承担的11700元中,保险公司分担4520元。
半夜去修车,汽修厂多次抬价
近日,施某驾驶汽车在姜山高速口抛锚,当时已是晚上10时。几经辗转,施某终于找到一家还在营业的汽修店。
店主检查一番之后表示维修费400元左右。修了不到20分钟,店主说400元搞不定,至少要2000元。不料,一个小时后店主又修出了“新毛病”,表示要4000元才能修好。
施某心中十分恼火,但又只能强忍不满。到了凌晨4点多,车子还是没修好,店主却把修理费涨到了6100元。
天亮后,施某付清6100元便开车上路,没想到刚开出3公里,车子再次罢工。施某愤怒之下向姜山工商所投诉。经工商调解以及4S店的鉴定,除去该维修店为其更换的价值2000元左右的零部件,最后维修店退还施某4100元维修费。
合同未约定,是否发错车引争议
5月31日,吴先生在余姚某4S店花25.58万元预订了一辆本田思铂睿(运动导航版)轿车,但是6月4日提车时吴先生发现自己提到的车却是需要另加导航的本田思铂睿(普通版)轿车。当时两款车的价格相差近两万元。
吴先生认为4S店未按合同要求发错货,而4S店坚持认为,本田思铂睿(运动导航版)轿车的价格是27.18万元,本田思铂睿(普通版)轿车的价格是25.58万元,吴先生订车时付款25.58万元,4S店并没发错货。
双方协商未果,吴先生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经查当时吴先生并未与销售人员书面约定过车款型号,吴先生缺乏证据的支持,经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协议:吴先生再支付给4S店1.3万元,4S店给予调换一辆本田思铂睿(运动导航版)轿车,另再赠送吴先生两次保养及车内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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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家汽修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
日前,61省道沿线慈城的九家汽车维修企业签订《慈城镇汽修行业诚信承诺书》,向消费者做出“优质服务、合理收费、杜绝假冒、规范经营”的承诺。为了化解和处理消费投诉,九家企业专门建立指导员和联系人制度,主动接受来自社会的监督。
江北工商分局表示下一步将组织辖区内汽修企业集中约谈,加强对该行业的日常监管,对汽修企业是否销售无检验合格证的汽车零配件、是否超越许可证权限从事超范围经营活动、是否擅自变更经营地址等行为进行不定期的专项检查。
通讯员孔颖 蔡国鹏 励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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