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说法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
记者昨天也采访了市卫生局医政处相关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在《侵权责任法》中,专门有一块提到医疗损害,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如果患者不选择医生推荐的治疗方案怎么办?这名工作人员说,对于牙科来说,除非是抢救病人,否则拒绝或不拒绝,主要取决于医生自己的判断,主要看医德,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医生“可以拒绝”或“不能拒绝”。 东南商报记者 樊卓婧 见习记者 苏钧天 通讯员 陈琼 吕方伟 庞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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