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画任山葳
宁波一名事业有成的老板为了一段不能忘怀的旧情,与昔日恋人双双出轨,最近他们却为了240万元的供养费,对簿公堂。
这些钱究竟是“婚约聘礼”,还是一厢情愿的赠与?近日,海曙法院审理后,驳回了男方的请求。
旧情复燃不料人财两空
男方姓金,35岁,是一家公司的老总。
16年前,金某认识了一个女孩林某,却最终因双方父母的反对而未得善终。3年后,两人各自有了自己的婚姻家庭,从此不相往来。
9年后,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两人意外相逢,分外惊喜。此时金某已经事业有成,而女方却没有工作,丈夫也收入低微。
对林某仍怀有旧情的金某便将她招聘到公司内任出纳———尽管林某并无财务管理上的相关资质。
之后,两人旧情复燃,感情迅速升温。金某说,当时双方甚至商议到了,各自与配偶离婚,然后组建新家庭共续前缘。
金某说,2005年至2009年5年时间里,他每年都给林某20万元作为生活费,林某用这些钱买了一辆轿车,还买了一套单身公寓。
2010年起至今,他又陆续给了林某142万余元,让林某在江北买了一套房子。“这套房子,我原本是打算作为两人未来的婚房。”
今年2月,他按照商议抛弃了原配妻子和儿子,并要求林某也兑现诺言,与现任丈夫离婚。谁知林某却拒绝了。次月,林某辞职,离开了他的公司。
眼看人财两空,金某一怒之下于今年5月底将林某告到了海曙法院,要求她把这几年来拿的钱共计240多万全还回来。
苦心经营被指“一厢情愿”
同样的经历,在林某口中讲出来,却是另一个版本。
林某承认自己在金某公司工作,并且认为当初金某招聘她的时候就有不良企图。后来她和男方确实存在不正当的“情人”关系。
林某说,但她都有一个女儿了,压根没想过要和丈夫离婚,也从没答应过和金某结婚。共同组建新家庭,只是金某的一厢情愿,“我没想到,他居然会替我写好了离婚诉状,要求我去离婚。”
每年20万元的生活费,林某否认收到过。“他确实出手阔绰,为我买了名表、LV包包、貂皮大衣、数码产品,还陪我去香港旅游,也确实给我打过几次钱,但这只是两人之间一方手头紧张时另一方提供的资金拆借。这个款项并非单方向的,我也曾打过几次钱给他啊,数目都在20万到40万之间,这些有银行转账凭证为证。”
林某承认,来回抵消后,总的来说还是金某给她的多,“但这是他自愿赠与的,哪还有再要回去的道理?”
金某提到的单身公寓和婚房,林某是这么解释的:“单身公寓是我自己筹钱买的,后来房价涨了有所盈利,我又筹钱买了一套房子,所谓的‘婚房’,只是他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说起金某为自己而和老婆离婚的事,林某不屑一顾,“听说一个月后他们两人又复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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