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换房心思已很久的市民吴先生两口子,在海曙一小区看中了一套180多平方米的二手住房,房主要价300万元。这个价格,比吴先生看过的同类型房源差不多低了近20万元,这让两口子很是心动。
但房主的另一个要求,却让他们“心慌慌”———这套房子此前已在银行抵押贷款了280万元,而房主现在坦承无力还贷,吴先生想买下它,就必须先替房主把这笔贷款给还掉。
“万一我替房主还掉后,房子却被法院查封或什么的,最终过户不到我名下,那不就惨了?”吴先生担心,“不知道有没有好的办法,能保证我购房资金的安全?”
金额大,买卖双方难“淡定”
吴先生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
据记者从本地房产中介处了解,买家付了首付款或者垫付了提前还贷资金后,最后却拿不到房子的案例,不是没有发生过。
有一家中介在2008年时,就遇到过此类事情:一位购房者买一套二手房,定金加上替房主提前还贷的钱,加起来付了整整100万元;结果,在提前还贷手续办完后,房主因为替朋友的上千万元借款作担保而受牵连,其房子被法院查封……
在二手住房交易过程中,买家怕付了巨额资金拿不到房子,而卖家同样怕房子被过户走了却收不到房款。
“资金托管”是避险工具
“要想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的安全,目前最好的办法是办理‘资金托管’手续。”市房产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
“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简单而言,就是在二手房买卖双方签好合同后,共同到银行去申请开设一个专门的资金托管结算账户。接下来所有有关的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买方替卖方还贷垫付的资金、按揭款,都先进到这个账户。直至房屋交易手续全部办完,银行才会从账户中把房款划给卖方。
这其中,因为在房产过户之前,有一道银行预审批买方按揭贷款申请的程序,一旦买方的按揭申请批不下来,卖方就可以终止房屋买卖,房主最大的风险———即给了房子拿不到房款的事就不会出现。同时,如果在买方替房主提前还贷后,出现房主的房子被司法查封的问题,因为此时钱还没到房主手里,买方也可以从银行拿回自己全部的已付款,不必担心自己的钱“打水漂”。
事实上,市房产交易中心从2010年5月下旬起,就已经推出“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业务。但对于这一可以给二手房买卖双方“安全感”的业务,市民似乎并不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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