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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象山纳入市级居民医保系统管理
为进一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去年,市人力社保局出台了《关于宁波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统一了全市居民医保参保范围对象和主要待遇政策。新政将于今年9月1日起在全市实行。
根据新政,9月起,奉化市和象山县的居民医保纳入市级医疗保险系统管理,实行统一的居民医保就医管理办法。在市区和奉化市、象山县区域范围内,已领取社会保障卡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就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结算。发生的医疗费,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由就医所在地的市级或县(市)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参保人员办理结算。(宁波日报 记者秦羽 通讯员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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