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消保委获悉,中消协联合全国副省级以上消费者协会再度“炮轰”苹果公司维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
针对中国消费者的意见,苹果公司近期修改了《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但是,对于消费者反映的大部分问题,苹果公司仍未正视并有效改正。中消协认为其维修条款中还存在10个问题需改进。
更换旧件归公司 不容消费者自己处分
案例:市民蔡女士的苹果手机曾因故障送修,总共花了2000多元。令她颇为不解和难以接受的是,维修时更换下的屏幕和电池,维修人员居然表示不能还给她。“手机是我买的,更换零件也是花了钱的,他们凭什么不还给我?”
霸王条款:《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将保留被更换的零件或产品作为其财产,同时更换的零件将成为您的财产。被更换的零件通常可以维修,苹果可以等价更换或维修。如果相关法律要求苹果向您返还被更换的零件,您同意向苹果支付更换物品的额外费用。”
中消协点评:该条款违反了我国《物权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所有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消费者购买苹果产品后,不管三包期内还是三包期外,对于所购产品及其零配件、部件消费者都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对其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苹果公司无权自行收回。
三包期外要维修 零件新旧不清楚
案例:今年2月市民徐女士买了一台苹果手机,5月下旬,由于手机的WIFI功能出现故障,徐女士通过店家把手机寄往上海维修点维修。由于上海维修点无法维修,手机又被寄到杭州修理。几天后,杭州维修点通知徐女士手机需换主板,费用为1300元,且为其更换上的是旧主板。“维修一个小故障要花那么多钱,而且换的还是旧主板?”徐女士觉得很难接受。
霸王条款:《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四条:“如果维修不属于保修范围,苹果可依据相关法律使用新的零件或产品,或者使用在可靠性和性能方面合格的零件或产品……”
中消协点评:该条款模糊了维修中使用新件还是翻新件的具体情况,使苹果公司可以随意处置,从中渔利。
《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明确规定,产品在三包期内绝对不允许使用翻新零配件、部件进行维修。三包期外关于维修使用零配件、部件的情况可以协商确定,但应当明确告知消费者使用的是新件、还是翻新件。如果使用的是翻新件,就不能按照新件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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