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来维修 数据保密无能力
案例:今年3月,奉化一位女性消费者在当地维修自己的苹果手机。店员得到机主允许后,备份了手机中的照片等内容,以备恢复。但店员先是将备份资料转移到店中1台样板机上导致消费者私密照片流出。据当地警方调查,照片一共5张,因为是样板机,常有客户试用导致流出,属于店员对备份数据管理失当。
霸王条款:《苹果维修条款和条件》第六条:“……在您将您的产品送交维修前,您应该备份您的数据,并移除任何保密、专有或个人信息,以及软盘、光盘和个人电脑插卡等可移除的媒介。苹果明确不保证其有能力维修或更换您的产品,而不会导致程序或数据损失或风险,并且对数据保密。”
中消协点评:该条款实质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减轻免除经营者的责任,逃避对消费者应尽的数据保密义务,违反了《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特别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对知悉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使用。《家电维修服务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家电维修经营者……对于知悉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除此之外,包括“送修产品如受损害,只赔维修、更换费”、“公司可以出售、处置送修产品并将所得用于偿还维修欠款,但对抵偿后的余额只字不提”等条款均遭到中消协的再度“炮轰”。宁波晚报 记者 史娓超 通讯员 龚颖
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