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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亭镇政府拿集体土地做人情 补偿给一房产公司?
余姚丈亭镇政府:系下属村镇建设办公室未报领导私自盖章同意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9-13 07:11:05报料热线:81850000

  郑东明说,这块500平方米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当地村集体所有,镇政府根本无权做这样的决定,即使同意也是无效的。

  友帮公司行为属于私自侵占用地

  郑东明强调,村镇建设办公室当时只是确认情况属实并给出相应处理的意见,友帮公司应该向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使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友帮公司的行为属于私自侵占用地,是违法行为。

  郑东明说,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与友帮公司的法人代表方贺昌取得了联系,对方愿意就施工对诺丁山郡小区部分用户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赔偿。

  但郑东明同时表示,友帮公司把这500平方米土地作为“绿化使用”,也替政府部门省下了一笔绿化费用。

  对于“村镇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上存在的失误”,丈亭镇政府是否会做出相应处罚?对此,郑东明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后再决定。

  昨天晚些时候,郑东明还通过电话向记者强调:当时,村镇建设办公室只是建议“临时使用”,非永久性。

  昨天,记者拨打了友帮公司法人代表方贺昌的手机,接电话的男子表示,他并非方贺昌本人,接着他又告诉记者,方贺昌走开了、人不在,随后就挂断了电话。那么,友帮公司对此事有何说法,本报将继续关注。

  东南商报 记者 张贻富 陆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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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静纠错:171964650@qq.com

丈亭镇政府拿集体土地做人情 补偿给一房产公司?

余姚丈亭镇政府:系下属村镇建设办公室未报领导私自盖章同意

稿源: 东南商报 2012-09-13 07:11:05

  郑东明说,这块500平方米的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属当地村集体所有,镇政府根本无权做这样的决定,即使同意也是无效的。

  友帮公司行为属于私自侵占用地

  郑东明强调,村镇建设办公室当时只是确认情况属实并给出相应处理的意见,友帮公司应该向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才可以使用。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友帮公司的行为属于私自侵占用地,是违法行为。

  郑东明说,接到群众举报后,他与友帮公司的法人代表方贺昌取得了联系,对方愿意就施工对诺丁山郡小区部分用户造成的影响,进行相应赔偿。

  但郑东明同时表示,友帮公司把这500平方米土地作为“绿化使用”,也替政府部门省下了一笔绿化费用。

  对于“村镇建设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工作上存在的失误”,丈亭镇政府是否会做出相应处罚?对此,郑东明表示,将进一步调查后再决定。

  昨天晚些时候,郑东明还通过电话向记者强调:当时,村镇建设办公室只是建议“临时使用”,非永久性。

  昨天,记者拨打了友帮公司法人代表方贺昌的手机,接电话的男子表示,他并非方贺昌本人,接着他又告诉记者,方贺昌走开了、人不在,随后就挂断了电话。那么,友帮公司对此事有何说法,本报将继续关注。

  东南商报 记者 张贻富 陆麒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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