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住建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进行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VIP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去年8月,杭州据此规定,明确叫停楼盘“存抵”活动。
不过,楼盘搞“存抵”是否属违规销售,至今尚无定论。记者从网上搜索信息发现,近段时间,包括杭州在内的国内不少城市都有楼盘在搞“存抵”促销活动。
据记者了解,目前本地在搞“存抵”的楼盘,既有尚未取得预售证的待开新盘,也有早已领证的老盘。但相同的一点是,各楼盘均承诺,参加“存抵”的购房者如果在正式发售时没有下单,预存资金会在一定时间内退还。也就是说,开发商通过“存抵”所收取的资金,只是购房意向金,而非不买房就要吃没的定金、预定款。
宁波晚报 记者 程旭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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