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咬人的狗是谁家的?从当地农村习俗中认定狗主人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9月26日 07:10   【 】 【打印
0

  法官

  当地风俗成认定事实

  经过法庭调查,法官最终认定刘某家的狗咬伤了邱婆婆。理由如下:

  根据李某的陈述,当他听妻子讲邱婆婆被狗咬伤了,就拿出了200元钱;

  邱婆婆和小儿子折返到刘某家门口后,又确认过被他们家的狗咬伤的事实。当时刘某没有否认是她家的狗咬伤邱婆婆的事实;

  邱婆婆住院期间,刘某到其大儿子家打听治疗情况。当时刘某也没有否认。

  此外,结合鄞州姜山等地,狗主人因自家的狗咬伤人后,用糖饭为伤者治伤的习俗,法院认为,刘某当时认可了是自家的狗咬伤邱婆婆的事实。

  据此,鄞州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药费等损失2200元。目前该案已经生效,正在执行中。

  宁波晚报 记者 马涛 殷欣欣 通讯员 尹璇

  编辑: 郭静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