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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节期间发生轻微事故 车主可非现场快速处理

长假期间 宁波高速交警特设10个临时警务室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09月27日 07:0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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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昨日,记者从高速交警宁波支队获悉,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宁波高速交警对中秋、国庆期间的轻微事故予以非现场快速处理。

  长假期间,高速交警在各大队辖区路段还特设10个临时警务室,作为轻微事故集中处理点。

  主要处理三类轻微事故

  1.纯经济损失事故,事故各方对事故责任无异议,但需要交警部门认定及调解。

  2.事故仅造成人员轻微受伤,伤员自愿要求简易处理,且对事故成因无异议。

  3.事故中,各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事故各方接受“互碰自赔”原则,可自行到保险公司理赔。

  但高速交警提醒车主注意,对造成人员受伤严重或有酒后、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嫌疑的,以及造成高速公路护栏等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损坏的,不适宜快速处理。

  10个临时警务室分布

  G15杭州湾跨海大桥两个,上海方向北岸服务区、宁波方向南岸服务区。

  G15杭州湾跨海大桥南接线(宁波北-庵东)两个,慈溪新浦出口、宁波北出口。

  G15甬台温高速公路(姜山-麻岙岭)两个,奉化出口、宁海出口。

  G1512甬金高速公路两个,宁波西出口、溪口出口。

  G92杭甬高速公路(牟山-高桥互通-横街)两个,大隐出口、余姚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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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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