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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 宁波门急诊费降13.93%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0日 15:3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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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主任会议,听取我市基本药物实施情况报告。

  据了解,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三年多来,我市基层医疗门诊和住院均次费用有了明显下降。门急诊均次药费为55.35元,与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之前比较,下降了8.96元,降低率为13.93%。每住院床日药费为164.69元,与未实施药物制度之前比较,下降了25.06元,降低率为13.21%。

  会议指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出发点是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以来,对引导科学用药、合理用药起到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短期内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现有的政策框架内,积极研究探索,充分调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引导群众分流就诊,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及时完善具体政策,使得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更加符合基层的实际需求。(记者龚哲明)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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