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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让狗狗性情大变 主人索赔康复费不比撞人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1日 07:38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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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货车司机胡师傅前阵子在一家宠物店门口撞伤了一条狗。本以为一条狗而已,赔个百来块钱能了事,没想到狗的主人周女士却要求他赔偿5600元。就算撞伤人也赔不了这么多啊,胡师傅不乐意了,于是狗主人把他告上了法庭。昨日,在法院调解下,两人达成赔偿协议。

  胡师傅是三市花鸟市场的一名小货车司机。

  8月6日下午,他开车路过花鸟市场时,正碰上一家宠物店的老板娘周女士牵了一条边境牧羊犬出来溜达。当时狗狗在垃圾桶附近方便。胡师傅没注意到狗狗,压伤了狗狗的腿。

  交警来后认定胡师傅主责,周女士次责。

  周女士将狗狗送到了宠物医院。经诊断,狗狗伤得可不轻:后腿软组织挫伤、骨裂、关节脱位,一共花去4600元医疗费。

  更让周女士不安的是,“出院”后,狗狗不仅腿跛了,性情也大变。“我这条狗狗是有名的纯种边境牧羊犬,出事前,本来精力充沛,不怕生,很伶俐的,现在呢,经常大小便失禁,连门都不敢出了。这样的狗还有谁会买啊。”

  周女士认为这次事故造成的永久性创伤,除了医药费外,还要求胡师傅赔偿1000元康复费。

  昨天,在法院的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周女士为狗花去的医疗费4600元,其中2000元由胡师傅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支付,剩余部分按照交警的责任认定二八分成,即胡师傅再赔偿周女士2080元。

  记者 胡珊 通讯员 李义山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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