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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与己无关 因不履行法院保全而交出85万"学费"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1日 12:2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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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追回代为偿付的85万元款项,近日,投资公司以不当得利为由,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对建筑公司的诉讼。

  市法院审理认为,投资公司为建筑公司代为支付了法院的执行款,后者因此获得了利益,但该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依据,且造成了投资公司的损失,建筑公司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投资公司,且返还款项应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故一审作出判决,判令建筑公司归还投资公司85万元及支付相应利息。

  拿到判决书的投资公司虽然在法律上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但由于建筑公司目前资金短缺,实已成为空壳公司,要想真正追回款项的可能性不大。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事件,给他们公司上了一课,今后公司将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必要情况下公司将建立相关方面的专项登记制度,以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记者手记:法治社会,不论个人还是企业单位,都要提高法律意识。法律看似离我们很远,其实处处在我们身边,关键的时候起作用的还是法律。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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