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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首期废弃家电处理基金申报期延至11月15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0月18日 07:1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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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7月1日起实施。根据按季申报原则,本月是该基金首次申报缴纳时间,缴纳费用为7、8、9三个月的。不过,记者昨日从市国税局获悉,由于刚刚开征这项费用,首期废弃家电处理基金申报期延长至11月15日。

  此次开征废弃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涉及甬城近200家电器电子生产企业,主要是洗衣机、电冰箱、家用空调生产企业,年征缴“回收处理费”近1亿元。

  据规定,基金缴纳义务人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目前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共5类产品。具体应缴标准为,按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昨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产品范围的通知》,明确基金征收范围。其中,纳入征收范围的电视机,包括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液晶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背投电视机以及其他用于接收信号并还原出图像及伴音的终端设备;冰箱指具有制冷系统、消耗能量以获取冷量的隔热箱体;洗衣机是指干衣量≤10kg的依靠机械作用洗涤衣物(含兼有干衣功能)的器具,包括波轮式洗衣机、滚筒式洗衣机、搅拌式洗衣机、脱水机;房间空调,包括整体式空调、分体形式空调以及其他制冷量≤14000W的房间空气调节器;微型计算机包括主机和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含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等。

  另外,明确电冰箱产品中分体形式的设备,按制冷系统设备的数量计征基金;对自动售货机、容积<50升的车载冰箱以及不具有制冷系统的柜体,不征收基金。

  而对分体形式空调器,按室外机的数量计征基金;对不具有制冷系统的空气调节器,不征收基金。

  此前,有消费者担心,征收废弃家电处理基金后,企业会将提高的成本转嫁给消费者。业内人士认为,企业生产成本短期确实会上涨;但这些家电和电子消费品市场竞争激烈,市场还处于产能过剩状态。从供求关系来讲,推高的成本不会转嫁到终端产品价格上来。另外,生产企业可以通过生产环节的提升,争取减少缴纳基金。(记者 张璟璟 通讯员 楼宏伟)

  编辑: 郭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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