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人严某没有想到,他的信用卡6年前透支846元,如今本息和滞纳金已经高达6932元,还被银行告上法院。
36岁的严某系宁海人,也算一位潮流人士,早在2006年,就申办了一张农行的金穗贷记卡。在之后的几年里,严某办理的信用卡越来越多,于是那张较早时候办理的金穗贷记卡早不再使用了,也没有办理注销手续。
然而,今年7月,严某却收到一张来自宁海法院的传票,通知他出庭应诉。严某起初觉得莫名其妙,仔细回忆,这才想起当初办理的那张金穗贷记卡透支了846元,一直忘记还了。如今,当年的透支本金已经产生了5400元的利息,465元的滞纳金,21元的超限费,以及其他费用,共计6932元。
面对高额利息,严某非常懊恼,又后悔当初疏忽大意。后经承办法官调解后,严某表示愿意归还银行本息。农行向法院撤回起诉。
据悉,2012年1至11月,宁海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32件,大多数案件中,信用卡透支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都超过了透支本金。宁海法院法官表示,目前各家银行均是按照《信用卡管理办法》对透支持卡人收取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消费过了免息期或通过自动取款机透支取款,银行就会收取利息并按期结算收取复利。
为此,法官建议,持卡人一方面要量力而行,理性消费,同时要对银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计算方法有准确的认识,避免造成不良记录和产生不必要的损失。记者 殷欣欣 通讯员 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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