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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楼原因一有结论第一时间公布 省专家抵宁波调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18日 08:5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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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宁波网讯徐戎三村第2幢住宅楼瞬间坍塌后,事故原因成为市民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对此,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方面获得的消息是,出具最终结论尚需一定时间,但省相关部门已经派出权威专家赴甬进行楼房倒塌具体原因的调查。“目前调查已经展开,一有结论,我们会第一时间公布于众。”市住建委总工程师夏海明说。

据悉,事故当天,在场专家通过现场观察初步认为,本次事故的原因,源于房屋底层承重砌体结构没有设置防潮层,且由于在使用过程中,“散水”破坏严重,造成砖基础长期处于水中,使墙体潮湿,干湿交替作用下,引起承重墙体风化严重,最终导致底层墙体强度不足引起倒塌。夏海明解释说,所谓“散水”,指房屋等建筑物周围用砖石或混凝土铺成的保护层,作用是使雨水淌远一点然后渗入地下,以保护地基。

但这只是初步的原因分析。“当时楼已经倒塌了,现场状况很不好,光线也很灰暗,现场专家只能通过手摸、眼睛观察去判断和分析原因。”夏海明同时补充说,那个年代建设的住宅设计标准较低,也可能是倒楼的原因之一———对于这方面的疑问,住建部门已经联系上当时的房产开发公司,责令他们对房屋的建设过程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同时,也不排除包括使用上和施工上的原因等。”

上述原因是否成立、最终原因到底是什么,夏海明表示,还需要专家通过更加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后予以确认。市住建委方面同时指出,房屋建设的规范和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提高,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设的类似徐戎新村的这批房子相比,现在的房屋无论是采用规范、设计标准,还是施工上相关的规范、标准,都要高很多,因此质量也肯定会比以前的房子好,但并不能据此判断当时建的房子就是不符合规范的。

此外,对于有市民反映两年前已经有徐戎社区住户向住建委主任信箱反映楼房质量和房屋安全鉴定问题,夏海明表示,当时住建委确实收到这个信息,也对信息进行了及时的回复和反馈。“按照建设部129号令和宁波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屋安全鉴定是先由产权人或使用人提出申请,属地县市区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受理后根据鉴定情况作出房屋安全评定。所以当时工作人员看到这个信息后,就反馈来信人可以联系的电话,要他及时向属地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反映。”

市住建委方面认为,这个事情的发生也提醒住建系统,今后在处理类似问题的时候,除了按规定做好答复外,还可以在工作方式上做得更好些。“因此,我们将举一反三,改进工作方式,进一步完善与属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沟通的联络机制,及时把群众的诉求转达给属地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让他们也能够及时掌握这些情况。”夏海明说。(记者 程旭辉)

编辑: 赖小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