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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口8名山农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2年12月24日 13:52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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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通讯员卓建青李东雷)日前,溪口公安分局开展了针对打击辖区内非法持有猎枪的“治爆缉枪”专项行动,共收缴无证猎枪七支,猎枪弹药二十四发,对八名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人员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溪口辖区70%以上面积为山林,辖区内存在许多的国家保护动物。近年来为了迎合少数人吃‘野味’的心理,各种盗猎现象时有发生。少部分山民采用改装运动枪支、私藏猎枪等方法持猎枪盗猎。为此,溪口公安分局“治爆缉枪”专项行动,8名抱着侥幸心理和无视法律的糊涂山农,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现取保候审。其中朱某于82年私请别人制造了一把土猎枪,造好后,朱某将该土枪偷偷用来打猎等行为。随着国家对枪支管理的日益严格,朱某于二年前将该土枪送给其亲戚江某。江某用该枪打了几个野兔后害怕被公安机关查获,就将猎枪存放在家中。今年11月底,溪口公安分局民警根据群众举报,在江某家中查获该猎枪。经鉴定该枪具有杀伤力。现朱某和江某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均被奉化市公安局依法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朱某真是害己又害了人。

  在此,警方强调提醒:个人配枪必须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取得公安机关核发的民用枪支持枪证件后才算合法。同时,法律严禁非法制造、买卖和运输枪支,违者将会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陈冬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