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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贪念收5.3万元“封口费” 葬送大好前程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4日 07:50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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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花了10年时间,李某好不容易从一名普通员工,一步步做到了经理的职位。可惜由于一时贪念,拿了5万多元“封口费”,不光工作没了,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35岁的李某,2001年进入宁波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上班,10年辛勤工作,他从一名职工最终坐上了制造部经理的位置。

  2011年6月,因生产需要,李某代表公司跟华某签订了《委托施工承包合同》,由华某承接公司整车焊装车间和涂装车间的作业任务。合同约定,华某需保证提供涂装和焊装作业人员12人。

  合同实施一段时间后,李某发现,华某提供的人员越来越少,经常不足12人。华某最终说了实话:因公司生产量不大,用不了12人,他便调了部分人员到其他公司接活了。李某一听就明白了,这不是拿着公司的工资,同时接私活赚外快嘛。

  华某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按照公司规定,应该上报领导,追究违约责任。但李某作为制造部经理,此时却利用职权打起了“小算盘”,说可以帮华某隐瞒了这一事实。既然帮忙隐瞒,总是给些“封口费”的。

  两人心照不宣,很快达成了交易。此后,华某很自觉地每月往李某的银行卡里打入万元左右钱款。从2011年8月至2012年1月,李某5次收受贿赂款5.3万元。

  近日,奉化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违法所得5.3万元全部予以没收。(记者余建文通讯员冯筏)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