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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口车流中有人乱发小广告 有些车窗被损坏了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4日 07:53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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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塞进车窗缝隙的非法广告。

  最近一段时间,许多“有车一族”发现开车出行遇到红灯时,在车流中乱发小广告的人多了起来,令人不胜其烦。更令人“悲催”的是,这些小广告如果掉进车窗缝隙里面,还会影响车窗的正常使用。

  红灯前到处都是发小广告的

  昨天下午,记者对世纪大道和中山路等路段进行了查看,发现有车每遇红灯停下来,就有人往车窗的缝隙里塞各种各样的小名片广告。在世纪大道与百丈路交叉口,当路口红灯亮起时,一名男子手里拿着一沓卡片,穿梭在车流中,一张张塞进车窗的缝隙里。在鄞州新城区鄞县大道上,记者也发现了一些散发小广告的人。这些人从容不迫地在车流中穿梭,散发着小广告卡片,着实让人捏了一把冷汗。这些人在散发小广告卡片时,没有人上前劝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这些小广告的内容五花八门:店面开张、促销活动、优惠券、代办发票、刻章、办证等,可谓应有尽有。记者以某广告公司的名义,与其中一名散发小广告卡片的男子进行了交流,称有这种广告要发,怎么收费。他说发1000张收费60元。

  “现在天冷了,大部分车主的车窗都不开,就把广告塞到车窗的缝隙里;如果开窗户,就把小广告扔到车子里。”另一名发小广告的年轻人对记者说。记者问他车主反对怎么办?有没有注意到危险?有没有人来管呢?他称:“车主一般都不会反对,如果反对就不发了。做这种事,一般没有人来管。”

  城管感叹处罚难需要多部门联合

  海曙区一名交警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交通秩序,对于滥发小广告的行为,由城管部门查处。

  鄞州区城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最近一段时间,发这种小广告的人有明显增多的趋势,这可能与岁末各种需求增长有关。对于这种现象,一旦被查获,执法队员将依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责令当事人前来接受处理。虽然可按照《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处罚,但是由于小广告成本低,当事人大多放弃被扣广告,不会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而且分发者只是一般打工人员,对其处罚的意义也不大,所以收效甚微。

  采访中,城管执法部门建议,此类违法需各部门联动查处,这样才能收到一定的效果。首先,由于违法当事人一般都站在路口,路口当值交警会在第一时间发现此类违法行为,可及时通知城管部门前去查处,并在查扣时协助维持路口秩序,防止事故发生。其次,针对店铺开张和优惠促销活动的广告,可由城管和工商联合查处,城管部门依法处罚有一定难度时,工商部门可以在店铺信用、执照年检、许可证发放和广告监管等环节予以处罚,以此遏制商家违法分发小广告的势头。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制止此类违法现象的发生。记者边城雨通讯员李家忠陈素芳文/摄

编辑: 陈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