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隐私泄露者难以构成侵权
浙江维知律师事务所的方莉律师称,从以上这些事件上看,无论医院还是燃气公司等职能部门,确有管理不当之责。但从法律角度来看,有些还算不上构成侵犯隐私权。如:门上的催费单,只有当户主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同时出现时,才构成侵犯隐私权;而医院用病人的报告单来糊门,上面虽然有患者的姓名等信息,但同名同姓的人有很多,并没有对患者造成特定的后果。因此,也算不上侵犯隐私权。而到工商局注册后,接到很多骚扰电话等事件,如果有证据能证实是相关职能部门没保护好公民隐私,造成资料泄露,则构成侵犯隐私权。
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对有些泄露隐私的部门尚无法进行惩处,但公民隐私被泄露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日常生活中,该如何尽量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呢?
日常生活中,这些小东西上都有你的“秘密”
据警方介绍,在日常生活中,可能泄露个人信息的途径很多。除了上述所说的几种,还有一些我们平时忽略的方式和细节需要注意。
1.废弃手机卡。尽管注销后的废弃手机卡不能接打电话,但如没有毁卡就随意丢弃,很可能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因为废弃手机卡里的电话号码、已接收和发送短信及通话记录还是存在的。
2.购物小票。部分刷卡购物单子上全部显示着银行卡号,并没有用星号隐藏几位的数字,甚至还清楚地标明着发卡行。
3.填错的银行业务单。银行业务单上显示有客户的姓名、身份证号、地址、电话乃至交易金额等信息,若是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有可能会造成个人财产的损失。
4.火车票。实名制后,火车票票面上有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如果这些真实的个人信息被大肆贩卖,则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5.个别违规打字店、复印店利用复印、打字之便,将个人信息资料存档留底,装订成册,并对外出售。
6.借各种“问卷调查”之名,窃取群众个人信息。他们宣称只要在“调查问卷表”上填写详细联系方式、收入情况、信用卡情况等内容,以及简单的“勾挑式”调查,就能获得不等奖次的奖品,以此诱使群众填写个人信息。
7.用餐后,把信用卡交给服务员去刷,等服务员把移动密码器拿过来,再输入密码……也许不少人都有这样的习惯。可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不经意的习惯却可能暴露卡号和密码,被犯罪分子利用,遭遇信用卡诈骗。
为此,警方提醒,市民们平时要多关注些新闻媒体的警情通报或预警提示,及时识破各种诈骗伎俩,同时多了解掌握一些银行、电信行业的基本常识,提高防范意识、增强自防能力。
作为相关公众服务行业,也应加强行业自律,加强客户信息监管力度。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对一些可以汇款业务加以提醒,在银行柜台、ATM机前设立安全警示,提醒广大群众避免上当。记者 伊永军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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