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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医保支付制度有变 拿着处方院外配药今后将限制

不必要的复诊有望得到控制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09日 11:36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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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配处方将更加规范

医生开了处方,说是医院药房没有这几味药,让你到医院门口的药店去买。这是不少患者有过的经历。医院附近开着药房,患者满腹狐疑却不得不按照医生的指示行事。

许多药本来在医院就能配到,医生为什么还要让患者到药店去买呢?商报记者曾对药店围着医院开的怪现象进行调查,发现甬城许多公立医院都有处方外流的现象,而患者为了配到药,必须在医院和药店之间来回奔波。

一家大医院的相关负责人的说法是“自我减负”。这名负责人说,医保部门对一些药物的配量有限制,医院主管部门对医院的考核任务更加繁重:“要实现药费零增长,对医生的门诊处方费用控制也更加严格。”

新办法对门诊外配处方购药费用占比指标作了明确的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控制在20%以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应控制在10%以内。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门诊外配处方在一定范围内是合理的。一些患者可能习惯到药店买药;有些药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配不到,只能到就近药店配。允许处方外配政策在我市已实施了11年,方便了参保人员。但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外配处方障碍大、监管难等问题,容易造成了医保重复支付,也会造成患者来回奔波的麻烦。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