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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历年个账结余资金可用于三类非医疗类项目结报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1月25日 13:4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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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新闻网讯(记者 李婷婷 通讯员 胡蓉萍)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起,为进一步发挥医保个人账户作用,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可用于部分非医疗类项目费用结报。

目前,可用于结报的非医疗类项目有三种:参保人员(包括延缴人员)本人上一医保年度按月缴纳的2%部分的费用;参保人员近亲属或配偶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费用;参保人员近亲属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具体办理程序分别为:第一类项目。在每一医保年度的5月份,经办机构自动将参保人员历年账户余额中的上述可抵扣部分,结转入其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个别不需补偿的参保人员,可在每年4月25日前,带本人身份证(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疗保险证卡(或社会保障卡),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下个医保年度起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不再用于本人2%缴费支出。

第二类项目。医保经办机构从2013年1月开始受理账户关联登记手续。参保人员可在每月25日前,带本人身份证(代办的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社会保障卡及要求补偿的近亲属的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手续。关联后,医保经办机构统一从下一医保年度起进行补偿。

第三类项目。可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卡(或社会保障卡)、注射疫苗的有效票据,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零星结报。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