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郑某家人的代理律师称,谢某的交代经过并不具备刑法规定的自愿性和主动性,因此不应当认定为自首,而且谢某杀人手段残忍,蓄谋已久(记者注:谢某交代,在杀害郑某时,他曾说了一句“我早就想杀你了”),制造不在场证据为自己逃走争取时间,这些都与主动自首相背离,应当判处极刑。
但谢某的辩护人称,事发之时,现场只有他和郑某两人,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有谢某一人知道,但他将所犯罪行全部如实供述,因此自首的质量应该是比较高的。而且谢某也不属于蓄谋杀人,更应当归之为激愤杀人,请法庭予以从轻考虑。
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昨天法庭没有做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表示将择日宣判。
记者胡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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