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呼吁:换个方式“开门红”
南苑社区的陈女士表示,放“开门炮”的心态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以扰民和破坏环境为代价。
家住江东新河路附近的张女士认为,放“开门炮”讨个彩头虽说可以理解,但眼下大家都很关注空气质量,这样集中燃放多多少少影响空气质量,不是一种很好的公民行为。
与此同时,不少网友也在宁波当地的一些论坛发表意见。网友“甬孩”说:“虽说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不是烟花爆竹,但大放烟花爆竹,只会加剧空气污染,最终吃亏的还是我们。大家还是多想想自己的亲人朋友,手下留点情吧。”记者 朱志莹 边城雨 周科娜 通讯员 包静琴
时评
国有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
放“开门炮”,不该!
昨天,有不少市民向宁波晚报反映:新年上班第一天,除了商家,某些国有企业甚至有个别行政管理部门也在门口放起了“开门炮”,烟雾弥漫,硫磺味扑鼻,行人侧目。
放“开门炮”是传统习俗,但这个习俗在当下已显得不合时宜———它不仅扰民,还浪费资源、破坏环境、污染空气。因此,商家“讨彩头”的心理可以理解,但从承担社会责任的角度来说,也应少放或不放。而对国有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则更应该自觉做到不放。
放“开门炮”,于搞好工作无补,于国家资源却造成巨大浪费,尤其对国有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来说,更是如此。国有企业是国有资产,点滴资金都姓“公”,属于国家财富,容不得半点浪费;行政管理部门的经费源自财政资金,任由宝贵的资金在噼里啪啦的鞭炮声中灰飞烟灭,显然是一种不负责的浪费之举,与当下正大力提倡的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精神格格不入。
同时,某些国有企业甚至有个别行政管理部门在门口放“开门炮”,也会在无形中给全社会正在进行的“抗霾”努力起到一定的反作用。去年至今,雾霾锁城经常在包括宁波在内的全国许多城市上演。净化空气,人人有责。本报联合多个部门发出的“文明过节,少放不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得到了全社会的认同和响应。来自环卫部门的统计,春节期间烟花爆竹残屑较去年同期减少了60吨。作为拥有较多社会公共资源,也因此必须承担更大社会责任的国有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更应率先垂范,主动做到不放烟花爆竹,给社会以积极的引导,推动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彻底成为社会共识。从这个意义上说,昨天某些国有企业甚至个别行政管理部门的举动,实属不该。
再说了,开门几声鞭炮响,果真能保证这些单位和部门在工作上有个“开门红”吗?未必。真正的“开门红”,不在鞭炮声,而在勤勉的工作状态。否则,即便“开门炮”放得“震天响”,也未必能“开门红”。
话说开去。某些国有企业甚至有个别行政管理部门昨天如此之举,也再次证明:少放不放烟花爆竹,要变成全民的共识和行动,光靠倡议和呼吁,光靠公民的个体自律,显然远远不够。最有效的途径,还是要尽早启动对目前实施的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政策的调整,收紧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在对城区允许烟花爆竹燃放的时间、地点,作出更具体详细的限制性规定;建立烟花爆竹燃放与否与空气污染指数挂钩的制度,将空气污染状况列入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的条件。更重要的一条,还应明确国有企事业单位、行政管理部门等具有公共属性的单位和部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并建立明晰的违规追责机制。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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