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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户遭遇“银行式”骗保行为 存单变保单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19日 10:4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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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保指南:

  保险是理财,不是储蓄。大家不要把买保险跟把钱存银行作对比。钱放在银行得到的是利息,钱买保险买到的是保障。几万的银行储蓄可能得到几百的利息,几百的保险费也可能是几万元的保障,这是很重要的一点区别。

  作为一个理智的消费者,应根据自身的年龄、职业、收入等实际情况,力所能及地适当购买人身保险,既要使经济能长时期负担,又能得到应有的保障。

  1、合理利用犹豫期

  犹豫期是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消费者若对所投保的险种或者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等不满意,可以在犹豫期内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而犹豫期过后退保,保险公司将根据合同约定收取退保费用,消费者会有一定损失。

  2、配合接受回访

  如果保险公司对您进行电话、信函、上门等方式的回访,请回答保险公司的问题,同时可以就保险合同的相关问题要求保险公司答疑解惑。

  3、纠纷解决渠道

  如投保人与保险公司之间发生保险合同争议,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予以解决。发生纠纷时,首先双方应当进行友好协商,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协商不成,可以视情况采取以下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调解,可以向调解机构(如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二是仲裁,如果保险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双方另有仲裁协议的,应当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是诉讼,没有仲裁条款和仲裁协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鄞州新闻网记者 谢路漫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