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市委主要领导亲自阅批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市政府领导带头领办重点提案,市委、市政府相关领导对提案办理作出的批示达23件次,有力地推动了提案的办理落实。为确保提案办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市政府办公厅修订完善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则及实施细则,举办了政府系统提案办理工作培训班,同时通过《督查专报》等形式加大了对提案办理工作的跟踪指导和督查通报力度。各承办单位切实把办理工作与“三思三创”、“创先争优”相结合,努力在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创新方式、提高实效上下功夫。如市人社局、民政局、城管局、外经贸局等单位实行局级领导“包案制”,局级领导面商率达到100%;如市交通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坚持以“走进交通”、“走进交警”、“走进国土资源”等形式,加大与委员交流互动力度,积极搭建知情明政平台;如市住建委在原有“四访”制基础上,探索建立提案办理与年度重点工作同步计划、同步推进、同步实施的“三同”制;如市文广新闻出版局、规划局等单位进一步健全限期办结、集中面商、联合会办、四级审核等办理机制,保障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开展;如市发改委、卫生局、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单位采用自动化办公系统,定期在网上公示办理进展情况,实行网上督办等等,有效提升了提案办理质量,委员对提案办理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
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提案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注重统筹协调,不断开拓创新,使十四届政协的提案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
(一)强化知情服务,注重选题引导,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坚持把提高提案质量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出发点和基础,从关键环节入手引导、帮助提案者提出高质量提案。一是利用新委员培训和十四届政协委员轮训的机会,精心组织提案知识培训,提高委员提案意识。二是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公开征集提案线索,邀请党政部门向委员通报情况、组织委员参加知情视察、专题座谈和政情交流等活动,努力为委员明实情察民意创造条件。三是精心编写提案选题参考目录,加大集体提案征集力度,注重对委员的选题引导,发挥党派、团体和界别提案的示范作用,加大高质量提案的征集力度。四是强化提案审查和立案过程的协商咨询,加大对同类提案和重复提案的并案力度,开展对提案交办的预先征询,切实提高提案立案质量。
(二)健全办理机制,加大督办力度,着力增强办理实效。坚持把增强办理实效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目的和检验标准,加大对提案办理全过程的督办跟踪力度。一是推进提案分层次督办,全年共召开重点提案办理协商会8次,参与提案办理工作调研、协商30余次,走访提案承办单位20余家。二是加强提案办理“回头看”跟踪督查,对8件重点提案和部分受委员高度关注、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重要提案进行集中督查,同时建议市委督查室对市委主要领导阅批的8件民主党派工商联重要集体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反馈。三是重视“不满意”提案的重新办理,加大对提案办理意见的征询反馈力度,督促承办单位对委员反馈“不满意”提案作了重新办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提案者和督查部门。
(三)突出制度建设,加强调研交流,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提升提案工作的根本保障,进一步优化提案工作服务保障。一是修订完善《政协宁波市委员会提案征集实施办法》等5项配套的提案工作细则,推动提案工作规范运作。二是承办全国省级、副省级市政协学习贯彻“两办”《意见》专题研讨班,参加全国副省级市政协提案工作研讨会第十一次会议和全省政协提案工作座谈会,积极开展与兄弟省市提案部门的工作交流。三是增进“提”、“办”双方的协商互动,认真解答和协调处理委员的疑问,共受理“提”、“办”双方投诉、咨询60余次。
图片新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