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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抱怨镇海建成学校收费"没道理" 交了学费没发票

镇海区教育局:除了书本费,其他费用是不能提前收的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7日 07: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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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今年1月4日,镇海区物价局、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调整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明确只能收学费和“学生自愿、及时结算”的作业本费等费用,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李伟说,托管费是学校统一收的,没规定是自愿原则,因为放学早,大多数家长都没时间来接,所以,学校聘请校外老师来上课,每天下午放学后辅导学生,并且学习国学。

  “托管费这方面我们确实做得不对,现在既然家长提出来,我们也准备退掉,以后不再收了。”李伟说。

  教育局

  托管费不能收,也不能提前收取书本费以外的费用

  镇海区教育局职业教育科负责人表示,该校去年9月就乱收费,当时已责令学校退款。后来,考虑到成本上涨,学校700元的学费标准已历时五六年,物价、教育部门联合对学校办学成本进行测算,并到北仑、鄞州调研,发现该区民办外来务工子女学校收费确实低了些。在举行听证会后,于今年初联合物价局下发新文件,从这学期开始对收费进行调整。

  但是,“托管费肯定是不可以收的,你们反映过来,我们马上会落实,调查清楚如果属实,要立即责令退款。”这位负责人说。

  对于学校提前收取学费的做法,她表示,提前收书本费是可以的,因为下学期的书这学期就要订好。“但是其他费用,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是不可以的,这是没道理的。”

  她还表示,交费不开发票,她还是第一次听说,“交学费肯定要开发票,每年物价部门牵头要去检查的,要查发票的。”

  不过,建成学校校长表示,以前都是学校自己印制的收据,一直也没有发票,这也是他们的漏洞。这次学校专门从地税部门领来发票,一周内会按交钱时家长签字情况开票。

  记者成良田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