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突发·现场 正文

老师为防收到假币要学生在人民币上签名引质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7日 07:25   【 】 【打印
0

俞副行长还说:“如果学校真的想不出更好的办法,我们倒是建议学校不妨实施‘代扣’这一方式:学生家长可在我们银行里先开立一个账户,在里面预存或需要时存入一点钱,一旦学校要收费了,则可由我们银行从该账户中进行代扣。”

而对于签了名的钱,鄞州银行结算管理部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作为残损币清理。

属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采访中,中国人民银行宁波中心支行的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属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三条规定,‘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不论被毁损的人民币是大票还是小票、是纸币还是硬币,也不论数额多少,不论出于何种动机,在人民币上涂写都构成故意毁损人民币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故意毁损人民币行为,都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学校必须立即停止这种做法,而且涉案的学校也很可能要面临相应的处罚。记者 吴震宁 实习生 姚溶溶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