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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借钱100多万元大肆挥霍 丈夫卖房晚年凄凉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7日 10:01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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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元宵佳节,住在奉化老人院里的老吴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大前天,奉化法院的执行法官把6万元安置费交到他手中,给这位“老无所依”的老人带来些许慰藉。

  今年60岁的吴某怎么也想不到,枕边人到了花甲年纪,竟挥霍成性,还把自己的晚年搭了进去。原来,吴某的妻子江某在2年时间里,向亲戚朋友借款100多万元,其中一部分借款是由吴某与妻子共同举债的。上百万元借款最后被江某挥霍一空。见债主天天上门催债,江某索性玩起了失踪。去年3月,法院判决江某需承担近20次借款,共计100多万元。

  到法院执行阶段,吴某同意卖房还债。去年12月,唯一的住房被拍卖了41万元,扣除相关手续费用后,分配偿还给多个债权人。

  吴某身有残疾,说话含糊,日常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照顾。儿子把老吴送进了敬老院,支付了前期居住费用,同时又面露难色:敬老院住一年费用近万元,自身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承担老父后续费用。

  辛苦了一辈子,到头来“老无所依”,执行法官对老吴很同情。为了尽量帮吴某多争取一点安置费,执行法官分别跟近20个申请执行人沟通,说明吴某的情况,详细解释分配方案……

  “分配到每个债权人手上的钱款本身不多。劝说每人让出一部分利益,对老吴来说,就能多一些安置费,让他能安度晚年。”执行法官说,看到老吴的处境,真的心疼。

  大前天,执行法官把好不容易集来的6万元安置费送到了敬老院。“老吴,过元宵节了,希望这笔钱能让你过个踏实的节日!”法官平常的一番话,让吴某不禁眼眶含泪。(记者余建文 通讯员冯筏)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