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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工作之便 打工妹盗刷同事信用卡获刑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2月27日 09:57   【 】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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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宁波网讯 传达室取信时发现同事补办的信用卡,竟利用工作之便将信用卡激活,并疯狂刷卡、取款十余次。昨日镇海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这名糊涂的打工妹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卢某,今年30岁,安徽人,在镇海骆驼街道一家机械公司做文员。去年10月的一天,卢某下班去传达室领取信件,看见有某银行寄给同事郑某的一封信。郑某和卢某在同一办公室,两人平时关系不错,卢某就把信件拿回家,打算第二天上班后给对方。晚上闲来无事,卢某以为该信是银行寄给郑某的宣传资料,就打开了信封,发现里面有一张信用卡。看到郑某平时出手阔绰,而自己却节衣缩食,卢某一时起了贪念。因为做文员,卢某曾多次接触过公司员工的身份证号码,对郑某的身份证号码记忆尤其深刻。卢某马上打通了银行的客服热线,利用自己掌握的郑某信息激活了该信用卡。当天晚上,卢某就到银行取现2000元,刷卡买了1200元的衣服。此后数日,卢某多次盗刷、取现,买来衣服、鞋子、手机、婴儿用品乃至眼镜等物品。

  一个月后,郑某收到了银行的账单,一共1.3万元。自己的卡9月丢了申请补办,银行的卡没收到,银行却让自己还款。郑某想来想去不对劲,就报了警。

  看着对面的同事一样上班下班,卢某自以为无事,没想到公安民警很快找上门来。

  镇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周琼通讯员焦川正剑)

编辑: 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