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在退运鲍鱼干、燕窝等禁止携带入境商品后,宁波空港口岸又退运了一批新鲜大黄鱼。上周六(2日)晚,在宁波机场国际旅客出境通道,两名检验检疫人员将4箱大黄鱼(40公斤)交给一名旅客,并监督其携带该物品出境。这也是宁波空港首次退运新鲜大黄鱼。
检验检疫人员当场向旅客进行了说明,“水生动物产品是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携带入境的物品,若无法提供相关检疫合格证书,按规定需要截留该批大黄鱼,做进一步销毁或限期退运出境处理。”
为此,宁波检验检疫局再次提醒广大出入境人员,注意了解我国禁止携带、邮寄新名录所列动植物及其产品,共同保护我国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公共卫生安全,同时也避免个人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记者 殷浩 通讯员 张兴 邱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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