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 建筑工地控制扬尘究竟应该做到哪些规范呢?市民又如何监管?今天,市政府纠风办和宁波晚报联合主办的“阳光热线”栏目为您介绍我市的相关规定,邀请更多市民共同来监督建筑工地的实施情况。
在房屋建筑拆除施工阶段,不时能看到一些城区内的旧房拆迁不设围挡,灰尘漫天飞,废砖、钢筋等杂物从高空往下扔,现场碎石、推墙等也不见洒水降尘……这些情况,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都不止一次地遇到过,也许当时可能是捂着鼻子、摇摇头就走过了,也可能对此非常厌恶,但又十分无奈。其实这些现象都不符合在2010年我市就已经开始实施的《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市民可据此向有关部门投诉。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这一规定主要涉及房屋建筑拆除施工和建设施工,并对不符合要求的施工现象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在建筑工程的基础施工阶段,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没有采取封闭措施,车轮车身没有冲洗干净就出场了,或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淤泥、渣土等,污染周边环境的现象。
在建筑工程主体施工阶段,外脚手架没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安全网不够干净、整齐、牢固、出现破损,不能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的灰尘外逸的;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没有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的;施工现场无围护、遮挡等防止扬尘措施,而使用无组织排放尘埃的中小型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设备的现象。
在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及施工扫尾阶段,施工现场如果进行小规模石材切割、木制品加工时没采取防止扬尘措施;或在对楼层、脚手架、高处平台等进行建筑残渣及废料清理时,没采用洒水降尘措施;在清扫出建筑垃圾、渣土时,没采用装袋扎口密封清运或用其他密闭容器清运,外脚手架拆除时没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的现象。
今后,市民们发现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较容易产生扬尘的现象,请您共同来监督这些问题,您也可把看到的问题及时反映给87777777“阳光热线”,让我们共同为控制城市扬尘、美化城市环境出一份力。(记者 吴震宁 实习生 章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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