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12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725.5亿元,完成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长(以下简称“增长”)10.3%;加上中央财政收入811.01亿元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536.51亿元,增长7.3%。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71.15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亿元,2012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为913.65亿元。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28.44亿元,完成预算的105.5%,增长10.4%;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5亿元,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44.16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亿元,结转下年20.05亿元。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2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和分享收入163.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3%,增长14.8%。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和分享收入加上转移性收入141.54亿元和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7亿元,2012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为322.47亿元。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8.6亿元,完成预算的103.2%,增长9%,地方政府债券还本11.53亿元,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债券转贷支出和调出资金121.5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亿元,结转下年4.76亿元。
二、2012年财政运行主要特点
(一)严格收支管理,实现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坚持依法治税,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积极组织各项收入。密切关注财政经济形势和政策动向,注重收入分析预测,强化纳税评估,实施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制度。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积极涵养税源,培育地方税收新增长点。抓好各税种管理,创新和完善税收征管方式,优化纳税服务。开展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制定出台全市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从源头规范非税收入执收。在财政经济形势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实现了财政收入的平稳增长,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整合统筹财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压缩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努力控制财政风险,实现财政收支健康平稳运行。
(二)加强财政调控,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和转型发展
加大政府公共投资力度,向财政部争取地方政府债券17亿元,配合有关部门协调落实轨道交通、打通“断头路”等项目市级财政性资金22.27亿元。落实专项资金用于稳市场保供应工程,促进物价基本稳定。市级落实外经贸发展资金4.73亿元,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5亿元,其中市级2亿元,促进创新型初创企业快速成长。市级拨付高成长企业发展资金等1.78亿元用于162个项目技术改造,落实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资金1亿元、节能减排资金1.45亿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市级落实3.05亿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强市建设。
(三)注重民生保障,推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
加大财政支农力度,市级筹集各类水利资金12亿元,推进我市重要河道、农田水利、水资源开发利用等工程建设,提升防洪治涝、水资源保障能力。全市教育支出141.7亿元,完成中央下达的2012年教育支出占比16%的目标,重点支持学前教育普惠式发展和教育帮困助学体系建设。支持图书馆等免费开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促进就业创业,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全市落实促进就业政策支出9.57亿元,发放低保资金2.29亿元,实现“城乡一体、标准一致”目标,在全国率先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制度。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财政补助分别达到每人每年370元和405元。全市落实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19.12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四)推进财税改革,增强体制机制活力
扎实推进我市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工作,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建设,完善财政扶持企业专项资金信息平台运行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基本覆盖到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单位,全年完成国库集中支付金额662.7亿元,累计发卡6.4万余张。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市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范围扩大到60个,并首次公开财政总决算。政府非税收入收缴信息系统在县(市)、区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建立宁波市政府采购网络竞价平台。深入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推进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推广应用我市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2012年我市财政运行总体情况良好,成效明显。但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收难度逐步显现,稳定的收入增长机制尚未形成;财政支出压力持续显现,财政资金的绩效理念尚未形成共识;政府性债务压力不断显现,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的制度建设尚需加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研究,通过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等措施,逐步加以改进和解决。
三、关于2013年全市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意见
根据中央、市委对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对2013年经济形势的分析预测,我市2013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六个加快”的发展战略,以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充分运用财政宏观调控功能,依法组织各项财政收入,认真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科学安排,有保有压,集中财力办大事,更加注重支持结构调整,更加注重保障改善民生,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快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为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的预算编制,我们将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统筹整合、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编制好收支预算,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平稳较快发展做好财力保障工作。
(一)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拟安排2013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783.55亿元,增长8%,加上中央财政收入后,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60亿元,增长8%。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加上预计的转移性收入152.94亿元,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为936.49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拟安排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13.22亿元,增长8.9%,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亿元,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52.27亿元,上级专项补助安排的支出65亿元,支出合计936.49亿元。
(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安排
拟安排2013年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和分享收入177.05亿元,增长8%。
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市级地方财政收入和分享收入加上预计的转移性收入135.16亿元,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资金为312.21亿元(不含地方政府债券等收入)。拟安排2013年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5.35亿元,增长10.9%,地方政府债券还本6亿元,上解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和调出资金65.86亿元,上级专项补助安排的支出65亿元,支出合计312.21亿元。
按照上述安排,2013年全市和市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
四、关于2013年全市财政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创新驱动,提升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一是努力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拉动作用,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的投入力度,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推进重大产业区块、城市基础设施等“十二五”规划重大项目的按期实施,确保投资有效增长。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稳定物价作用,努力促进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充分发挥财税收入分配职能,通过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水平等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提高居民消费能力。完善各项外贸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大对进口贸易支持力度,促进进出口贸易协调发展。继续安排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等能力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整合相关财政扶持金融发展政策,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水平。
二是努力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引进培育重大产业项目。支持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园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群发展。从2013年至2016年,市财政每年新增安排8000万元高成长企业培育专项资金,用于高成长企业技改补助、支持企业产业升级及提前培育成功奖励。支持现代服务业重点领域发展,继续扶持宁波大宗商品交易所、宁波市航运交易所建设,推进智慧物流项目建设,促进商务中介服务业转型发展。支持推进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2013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3.05亿元,重点支持高端创新团队、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及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养等工作。完善各项财税政策,加快发展我市海洋经济,大力支持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海洋经济发展核心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着力提升智慧城市建设水平。完善财政支持节能减排和生态保护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探索和支持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二)坚持增收节支,确保财政收支持续健康运行
一是强化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实现税收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继续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培育地方税源新的增长点,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密切关注国家税制、财政体制改革动态,提早做好应对措施。深化税收分析制度,完善重点税源预测预警体系,及时掌握收入进度情况和有关税源增减变化,增强组织收入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积极推进信息管税,强化“信息管税、科学管税”的理念,发挥智慧财税优势,深化纳税技术支撑,突出专业化纳税评估,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降低税收流失率和征纳成本,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优化非税收入结构,推进资源类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完善公共资源有偿使用及利益共享机制。
二是强化财政支出的规范性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认真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浙江省委“六个严禁”要求,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压缩行政开支,降低行政成本。控制压缩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预算规模。严格控制庆典、论坛、节会等活动,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预算执行,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三)坚持改善民生,提高群众生活水平和福祉
一是切实加大“三农”支持力度。增加水利资金预算,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化建设。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大力开展种子种苗工程,支持现代农业企业和农业产业园区发展,促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支持开展幸福美丽新家园行动,加大“16+3”欠发达乡镇扶持力度,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二是切实推进教育文化事业发展。继续提高生均经费定额标准,市级从2013年起将普高、职高生均公用经费由2400元、4300元分别提高到2600元、4500元。2013年拟安排3000万元对全市学科带头人、后备优秀青年教师、骨干校长等进行培训。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支持高校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建立财政文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013年安排文化与传媒支出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两个百分点,支持公共文化全民共享工程和系列文化惠民工程建设。
三是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等工作。进一步构建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从“广覆盖、保基本”原则向“多层次、可持续”原则倾斜。继续完善支持创业促进就业的相关政策。制定出台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运行资金补助细则,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市县两级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建立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长效动态筹资机制。研究出台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扶持政策,继续做好公立医院廉价药物制度与基本药物制度的衔接工作。
此外,继续加大住房保障投入,积极探索并建立具有宁波特点的保障房管理模式。强化政法经费保障力度,大力支持政法部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等重点工作。
(四)坚持深化改革,增强科学理财能力和水平
一是着力加强预算管理。继续深化综合预算改革,健全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程序,提早预算编制时间,细化预算编制内容,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进一步健全预算科学决策机制,市级项目支出全部推行项目库管理,按轻重缓急筛选建立部门和财政项目库。综合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等资金来源,统筹当年财力和历年结余结转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加大清理整合专项资金力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能。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严格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二是着力提升财政监管水平。稳妥有序地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稳步推进“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继续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进一步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完善资产管理信息化及网络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网上竞价采购,完成“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进一步完善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加强对债务风险较大地区、单位的动态监控,防范债务风险。继续深化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做好公车改革后续管理工作。深入推进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卫星城市试点镇财政规范化建设,完善乡镇财政监管机制。加快推进智慧财税建设,完善财税服务和管理平台建设,提高科学理财能力和水平。
三是着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一步完善财税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地方可用财力,建立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强对一些重大项目及园区财政体制的研究,进一步理顺政府间事权与财权关系。进一步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研究探索专项性一般转移支付办法,逐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降低专项转移支付所占比重。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加强重大活动预决算管理,提高大活动专项资金使用效益。选择部分重点项目申报绩效目标,强化绩效目标审核、绩效运行跟踪与评价,加快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和指标体系,逐步建立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绩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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