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邮箱 注册
您当前的位置 :中国宁波网 > 新闻中心 > 宁波新闻 > 时政·经济 正文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3年2月23日在宁波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泽明
http://www.cnnb.com.cn  中国宁波网   2013年03月07日 10:06   【 】 【打印
0

  2012年主要工作回顾

  过去的一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3988件,办结133237件,同比分别上升12.53%和11.31%。其中,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0999件,办结11030件,同比分别上升0.38%和下降1.06%。全市法院业务部门法官人均办案162.29件;二审改判、发回重审率为6.58%,同比下降0.13个百分点;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4.52天。中院的结案率、同期结案率等6项指标列全省各中院第一。

  一、立足审判职能,促进平安法治建设

  宽严相济,惩治教育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3990件,同比上升29.86%。严厉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判处涉黑罪犯95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暴力罪犯1549人,“两抢一盗”罪犯7064人,危险驾驶罪犯1640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罪犯226人。严惩腐败犯罪,审结此类案件181件,判处205人。教育挽救青少年犯,引入心理干预,开展全程帮教,判处未成年犯1059人,同比下降3.46%。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对9272人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免予处罚。

  定分止争,调节民事经济关系。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67212件,标的额272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3.07%和56.29%。把握好法律和政策适用,妥善应对受经济波动和宏观调控影响产生的各类案件。审结金融纠纷4598件,标的额77.04亿元,维护金融安全。审结民间借贷纠纷14562件,标的额80.56亿元,打击违规高利贷和虚假诉讼,保护合法借贷。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217件,在严厉制裁侵权行为的同时,积极促成有和解可能的双方合作共赢。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477件,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稳妥化解外贸法律风险。

  良性互动,维护监督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548件,同比上升24.26%。严格审查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判处撤销、变更、履行法定职责或确认违法无效的38件,占6.93%。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原告撤诉235件,占42.88%。通过司法联络室、司法审查情况报告、一案一反馈等方式,共同预防化解行政争议。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2951件,裁定准予执行2645件。

  二、创新司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全力服务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围绕“六个加快”重大项目突破年活动部署,扎实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补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中院共审查房屋征补案件执行方案88件,完善27件,因实质利益不平衡、风险过大等原因,否决7件,指导基层法院审查房屋征补案件189件。全市法院配合征收部门做了大量协调工作,75.76%的案件当事人自动签署安置补偿协议,有力保障轨道交通、城中村改造、打通“断头路”等重点项目顺利推进。

  坚持挽救在先妥善处理涉企纠纷。中院制定服务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意见,指导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和各项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工作。对有市场前景和一线生存希望的企业,慎重、灵活采取查封、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努力促成双方和解,引导银企合作,对较大规模企业积极通过破产重整、引进投资人等措施全力挽救。对确实难以挽救的企业,妥善清理债权债务,促使有序退出市场。全市法院审理破产案件36件,其中破产清算27件,破产重整9件。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39592件,调撤率为58.91%。驻院或驻庭人民调解员诉前调解案件4523件,均做到当即调解、当即确认。在中院设立贸促会商事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商事案件227件,占中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的31.19%。采取“小巷法官”、法制促进员、“社区法律诊所”、驻村指导员、基层工作联络室等形式,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

  三、破解司法难题,回应群众关切期待

  强力反制规避执行行为。中院已与在甬的22家银行和市公安、工商、国土、住建等部门签署查控协作纪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执行效率和效果。加强宁波法院执行网建设,警示规避执行行为,网上累计曝光“老赖”342人,公布高消费限制和出境限制116人,发布执行悬赏31件。严厉制裁拒执行为,罚款9人,拘留263人,判刑2人。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38883件,执结标的额90.85亿元,执结率为93.70%。

  预防化解申诉案件。扎实开展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加强源头预防。中院受理口头或书面申诉1493件,同比下降6.04%。中院开展院领导带案走访活动,全市法院院领导预约接待申诉群众969人次,庭长轮值接待3238人次,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依法解决申诉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审查申诉、申请再审306件,审结此类再审案件196件,其中改判、发回重审41件,调解31件。

  改革司法对外委托工作。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等多个网络平台发布拍卖信息9504条,有效扩大信息受众范围。中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市法院的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共完成网络拍卖23件,首拍成交13件,首拍成交率为56.52%,平均溢价30.18%,相比传统拍卖,成交率、溢价率大幅提升。进一步采取措施降低拍卖佣金,网络拍卖零佣金为当事人减少支出21.42万元,为近15亿破产资产处置招标选定拍卖机构。取消司法评估、拍卖机构名册管理制度,符合法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司法评估、拍卖工作。

  四、深化阳光司法,维护司法公正公信

  推进司法公开。认真落实浙江法院阳光司法实施标准,从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等六个方面提升司法透明度。案件庭审录音录像率达92.62%,公开听证132件重大行政、执行、申诉案件,适用量刑规范化程序裁判案件8560件,网络直播庭审236件次,网上发布裁判文书15390篇。全市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35次,“公众开放日”活动累计接待群众8500余人。

  优化便民举措。建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午间立案1966件,异地远程立案12件。全市法院统一引入专业机构担保诉讼保全,共为2804件案件当事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总计36.07亿元,其中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免费担保80件,担保金额0.48亿元。速裁民商事案件7949件,远程调解或审判795件,巡回审判682件,小额诉讼试点一审终审581件。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缓、减、免收诉讼费1012万元,为生活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99.16万元。

  自觉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讨论法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全市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7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庭审、监督审判执行167件次。制作法院彩信手机报,及时向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廉政监督员等千余人通报法院工作。人民陪审员共参审各类案件17955件,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为88.85%,同比提升11.56个百分点。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再审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91件,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13件。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素质能力

  严格审判执行管理。认真开展“两评查”活动,评查庭审542件次,评查裁判文书19789篇。严格执行上网裁判文书公众纠错付酬和内部扣罚制度,中院各办案部门采取层层把关和智能校对措施,有效降低裁判文书低级差错率。对执行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实行超期易人执行,试点分段执行,对执行难度大、久拖未决的案件提级执行59件,指定基层法院交叉执行87件。

  坚持从严治警治院。加强纯洁性教育,注重以文化育人,确定“持中守正、讼息波宁”为宁波法官精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和风险防控,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个人廉政承诺书,发放廉文荐读、廉政亲情寄语和艺术拒腐手册;跟踪监督大标的案件、人事调整、设备招投标等重点环节。选任廉政监督员169名,配备兼职廉政监察员195名。制定加强案件监督25项举措,对插手过问他人案件、介绍律师、通过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宴请法官等10种情形严厉问责。

  推进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二审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03件,制作此类案件评析通报4期,促进基层业务能力提升。制定长期培训计划,采取传帮带、挂职锻炼、鼓励调研等举措加强青年法官培养,各种形式培训干警2762人次,全市法院调研工作成绩连续第4年居全省法院第一,连续第5年中标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调研课题。恢复或新设3个人民法庭,9个人民法庭被评为全省模范五好法庭。加强司法警务工作,查处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976件,有效保障庭审秩序和诉讼安全。

  全市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得到了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共有119个集体和14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荣誉。中院被评为市级文明机关标兵单位,中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荣记集体一等功。鄞州区人民法院荣膺全国模范法院,镇海区人民法院荣膺全国优秀法院,海曙区人民法院和慈溪市人民法院荣膺全省优秀法院。

  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

  今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坚持司法公正、司法公开、司法民主,提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坚持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提升司法公信力;坚持政治建院、素质强院、从严治院,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我市实现“两个基本”目标、建设“四好示范区”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围绕发展大局,提升服务水平。运用好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新兴产业、海洋经济等发展中的纠纷。认真做好土地房屋征补工作的前期指导、司法审查和沟通协调,保障重大工程项目和谐推进。稳妥处理企业之间相互拖欠资金、相互担保、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各类纠纷,能动做好涉诉企业差异化处置工作。严厉制裁违约失信、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切实保障“美丽宁波”建设,严惩环境违法侵权行为。

  二是围绕和谐稳定,参与社会管理。认真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在打击犯罪、化解矛盾的同时,充分保障人权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行政案件协调和刑事案件和解工作,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支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积极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送审判系列白皮书、司法建议、典型案例等,推进专业调解组织建设,深入基层开展送法服务,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围绕惠民便民,强化民生保障。推进“一站式、低成本”的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和司法民主,积极主动接受监督。畅通诉求表达和权利救济渠道,引导申诉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继续综合治理执行难题,努力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对困难群众加大司法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的力度,积极商请法律援助机构扩大指派律师辩护的范围。

  四是围绕公正廉洁,建设过硬队伍。深化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群众路线教育,着力培养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作风,提升群众工作能力。创新法院文化建设,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干警养成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文化自觉。深化廉洁风险防控,强化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加大苗头性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全面推行电脑随机分案,开展庭前廉政承诺,在重点庭处配备廉政专员。试行合议庭合议、申诉接待和案件执行同步录音录像。

  五是围绕基层基础,规范法院管理。提升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建成信息化集控中心,加强审判、政务信息化管理。推进诉讼档案电子化,全面实施归档报结制度。加强培训指导和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工作,推动人民法庭科学化、标准化和特色化建设,促进基层司法能力提升。

编辑: 陈燕